浙江东方: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00: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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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20          证券简称:浙江东方       编号:2026-023
债券代码:240620.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1
债券代码:241264.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K1
债券代码:241781.SH       债券简称:24 东方 03
债券代码:244319.SH       债券简称:25 东方 K1
债券代码:244394.SH       债券简称:25 东方 Z1
债券代码:244718.SH       债券简称:东方 YZ01
债券代码:244904.SH       债券简称:26 东方 Y2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
平,保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降低其履职风险,增强对核心管理人才
的吸引力与凝聚力,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保险(以下
简称“董责险”)。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讨论了《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鉴于公司全体董
事作为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在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主体:公司本级
   (二)被保险人: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
去、现在及将来的董监高,公司外派董监高,以及其他具有管理职责的相关人员
(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
准)
  (四)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
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2 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
期满后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
人士具体办理公司购买董责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
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费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
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责险合同期满时(或
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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