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强装备: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0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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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 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6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2026-013)。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本期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7,914,945.44 元,
盈余公积为 30,528,557.53 元,资本公积为 981,797,935.15 元。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和《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
动公 司高质量 发展,提 升投资者回报能力 和水平,公司 拟使用盈 余公 积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
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
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
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
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滨湖路 3 号
  邮政编码:300400
  电话:022-86877809
  电子信箱:jqzb@tjjqzb.com
  联系人:刘群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
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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