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4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公
司针对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计划”
)
前期决策和实施过程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限制性股票计划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并于 2026 年 3 月 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发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限制性
股票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档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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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4
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6 月
)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
了查询证明。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6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
变更明细清单》,合计 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其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均在知悉内幕信息之前,以上 2 名内
幕信息知情人已就此事项出具了承诺函。
除上述 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 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
于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为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以及
自有资金的安排,其本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本
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
泄露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
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公司第四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相
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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