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创环保: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00: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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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中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6-049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
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内容详见《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9)。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红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东出席             86      49,217,945     12.7676%
           现场投票        5       47,385,053     12.2921%
  其中
           网络投票        81       1,832,892     0.4755%
     股东会          人数        代表股份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中小股东出席           85         14,619,540      3.7925%
其    现场投票         4          12,786,648      3.3170%
中    网络投票         81         1,832,892       0.4755%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
议案:
    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7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
反对 38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5%;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2.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7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
反对 38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5%;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7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
反对 38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5%;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5,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06%;
反对 410,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38%;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7,1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互相
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7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
反对 38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5%;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7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
反对 38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5%;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7.00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7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
反对 38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5%;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77,3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49%;
反对 38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5%;弃权 5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57%。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9.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06%;
反对 410,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38%;弃权 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2,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2%。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72,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49%;
反对 388,5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5%;弃权 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2%。
   表决结果为通过。
   提案 11.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750,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06%;
反对 410,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38%;弃权 5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52,2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2%。
   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曹化宇律师、林卓尧律师现场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
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四、备查文件
                       厦门中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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