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10 股票简称:固高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于 2026 年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 2 名,所持有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55,88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 0.414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 14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171,231,882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 42.8069%。合计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72,887,7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 43.2209%。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141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729,6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400,010,000 股的 5.4323%。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李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固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172,856,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8%;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698,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50%;反对 1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2%;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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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172,827,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弃权 4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669,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48%;反对 1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9%;弃权 4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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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172,841,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0%;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683,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反对 2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67%;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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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172,802,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5%;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弃权 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644,1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65%;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7%;弃权 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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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经与会人员审议和表决,同意 49,551,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8%;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864%;弃权 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8%。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21,644,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88%;反对 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4%;弃权 4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7%。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上海
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