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材料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议案六: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4
审议议案十二: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40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8 日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 10888 号 5 楼报告厅
主持人:董事长徐晓军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宣读股东会注意事项
四、审议各项议案
审议议案:
听取报告:
五、股东发言及提问
六、投票表决、计票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
利召开,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股东会议
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内部制度的规定,
认真做好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会议主持人在会议开始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
四、股东及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
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时间合计不超过 20
分钟。
六、股东需要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
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
本次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每一股东发言不得超
过两次。
七、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规定的时间段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
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
准。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
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
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
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九、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和
接送等事项。
十、公司董事会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审议议案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提交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强化公司治理效能,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推进
业务转型升级,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了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荣获“上市
公司金牛奖‘金信披’奖”“银行理财服务金牛奖”“固收类金牛理财产品”多项
荣誉,荣获江苏资本市场峰会“优秀投资价值企业”称号,在英国《银行家》杂志评
选的“2025 年全球银行业 1000 强”评比中位列第 538 位。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主
要工作及 2026 年重点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工作总结
(一)推进治理改革,筑牢发展基石
体系现代化改革。年度内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不再设立监事会的议案》
《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获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苏州金
融监管分局批复,高效完成监事会改革;推进《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配套制度修订,厘清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承继原属于监事会职权的边界与程
序,确保新治理架构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管要求规范运作,在治理架构重大调整背景下,规范召集召开股东会、董事会。报告
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审议并通过了 24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其中定期会议 4 次、临时会议
大事项均经充分论证后集体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年度重点工作与监管要求,系统开展多元化培训与调研活动,不断提升董事专业素养
和决策水平。一是专题培训精准赋能。年内组织“可持续发展(ESG)专题培训”,帮
助董事深入理解 ESG 治理框架与披露要求,为董事会审议可持续发展管理办法及规划
奠定知识基础;组织《最新反洗钱形势分析》培训,结合监管形势变化,强化董事对
洗钱风险防控的前瞻性认知。同时,积极安排董事参加上级主管单位及监管部门组织
的各类履职培训,确保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态。二是深度调研促进决策。围绕全行转
型发展重点方向,组织开展“关于地方中小银行差异化竞争路径探索的调研”和“关
于养老金融发展的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参阅,为董事会科学决策
提供一手素材。本行依据董事履职评价办法,对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开展了综合
评价,并根据董事及重要岗位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结合综合评价结果,确
定董事薪酬待遇。经考评程序,2025 年度董事考评结果均为“称职”,2025 年度董
事薪酬情况具体详见本行《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章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
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二)保持战略定力,引领稳健发展
年。董事会保持战略定力,锚定总体战略目标,将各项监管政策要求落实到发展战略
和经营管理中,坚持战略坚定性与策略灵活性相结合,支持经营层根据战略规划目标
细化年度重点工作并科学合理制定年度经营目标,定期听取战略执行情况报告、经营
管理情况报告等,掌握全行战略规划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量发展的道路上继续稳步前行。截至 2025 年末,本行资产总额 2309.07 亿元,较年
初增加 169.20 亿元;存款总额 1829.59 亿元,较年初增加 127.10 亿元;贷款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43 亿元;实现每股收益 1.01 元。2025 年末,不良贷
款率降至 0.88%,关注类贷款占比 1.33%;拨备覆盖率 370.17%,拨贷比 3.26%,各项
监管指标符合稳健经营要求。
“稳中有进”,持续下沉服务重心,新设立江陵支行,进一步优化网点布局,精耕细
作。2025 年度,吴江地区存款新增 95.98 亿元,达到 1427.74 亿元,区域市场份额第
一的地位进一步巩固,贷款新增 33.53 亿元,达到 677.73 亿元,不良率 0.83%,低于
整体贷款不良水平,稳住发展基本盘。苏州城区“激流勇进”,作为全行业务发展的
重要“增长极”,持续提升在苏州城区服务的广度、深度。2025 年末,苏州城区贷款
规模突破 330 亿元,存款规模近 180 亿元。泰州及异地“齐驱并进”,在完成对靖江
润丰村镇银行的吸并并改制升级为靖江支行后,本行实现了泰州地区金融供给全覆盖,
为该区域板块发展注入了全新动能。2025 年末,泰州及异地贷款规模突破 190 亿元,
较年初增长 11.48%,存款规模突破 175 亿元,较年初增长 11.41%,均高于全行整体
存贷款增速。
(三)加强风险管理,筑牢合规底线
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和资产质量分类报告等,及时把握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
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状况。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本行风险
偏好的议案》,并修订了《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风险管理制度,进一步指导经营
层提升风险驾驭能力。推动经营层组织开展跨年度不良贷款“双 10 亿”控新降旧专
项行动,构建“全员参与、全程覆盖”的主动式风险管理体系,管控成效逐步显现。
经济效益中的作用,董事会定期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全面了
解各条线部门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和薄弱环节,推进内部审计与行业审计、外部审计的
沟通协作,依法依规开展年度报告审计,盯紧监管检查、专项审计、监管会谈和内部
巡查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促进经营层提升日常经营管理水平。
修订《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管理办法》
《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办法》
《洗钱
风险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反洗钱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架构动态适配最新监管要求;
专题听取反洗钱工作情况报告及反洗钱专项审计报告,并组织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
加反洗钱专题培训,持续强化反洗钱履职担当。
与主要股东资质审核,持续保持主要股东穿透式管理,定期开展大股东评估及主要股
东履约评价,持续增强主要股东的履职履约意识。坚持实施股东股权与关联交易的动
态排查,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制度,按照监管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信息披露
及监管报告等程序,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的定价、审批与预警机制。
(四)强化市值管理,提升投资回报
披露定期报告,确保本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年度内,首次公开发
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系统展现本行在环境、社会、治理领域的实践与承诺,推动
WIND ESG 评级从 BB 跃升至 A,华证 ESG 评级从 CCC 提升至 BBB,荣膺“最具社会责任
银行”及“上市公司 ESG 价值传递奖”。此外,年度内完成针对公司章程修订、注册
资本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的临时公告超 40 份。全年保持信息
披露“全覆盖、无遗漏、零差错”,首次荣获中国证券报上市公司金牛奖“金信披”
奖,专业性与规范性获得市场高度认可。
研活动,旨在通过近距离、多维度的互动,展现本行在服务实体经济、践行差异化发
展路径中的探索与实践。常态化做好上证 E 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交
流渠道的管理维护,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聆听投资者意见建议。积极召开定期报告
业绩说明会、开展线下路演和投资者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等活动,通过“走出去+请
进来”、“线上+线下”多措并举深化与投资者交流,拉近与投资者距离。
核心,通过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等多重举措,充分关注长期价
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年度内,严格落实分红政策,实施年度
现金分红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首次实施中期分红,以稳定可持续的利润分配与投
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五)履行社会担当,谱写“五篇大文章”
展规划》,明确打造绿色金融标杆银行愿景;赋能产业升级,累计支持新能源小微企业
超 15 亿元,为纺织龙头等提供转型融资超 30 亿元,助力产线智能化;牵头编制碳足
迹核算标准,上线长三角首个“碳路通”平台,助力企业低成本获得国际认证,突破
贸易壁垒,护航绿色出海。守护生物多样性,创新“贷款+保险”生物多样性组合业
务,转化生态优势为经济效益,实现绿色价值创造。
式,以“专”筑根基,构建“总行部门专业管理、直营团队专精拓展、特色支行专注
落地”科技金融服务架构,提升产业趋势研判与风险分析专业能力;以“精”提效率,
实现资料齐全企业当天审批;以“特”创产品,“人才贷”“创投贷”“苏新贷”三
贷接力,精准匹配全周期需求;以“新”构生态,联动多方打造综合服务能力。科创
企业贷款余额突破 200 亿元,信贷客户超 1,800 户,成为服务科技创新的标杆银行。
完成全部网点适老化改造,配备无障碍通道、爱心窗口等助老设施,累计 18 家网点
获评省级适老网点;客服热线、远程银行等电子渠道升级“银发服务”功能,老年客
户平均接通时长缩短 40%。组建 64 支“小圆服务队”,主动上门提供金融服务,深入
社区、乡村、养老机构开展反诈宣传 219 场,联动社区、养老院举办文娱活动,服务
超万人次,推动金融服务从资金管理向生活关怀延伸。
省第一家通过自主研发完成核心系统国产化升级的银行,获评工信部 2025 年信创解
决方案及金融机构科技创新十大案例。组建 AI 创新实验室,智能体平台覆盖 1200 人,
编码助手被 60 家农商行采用,落地 20 余个业务场景。牵头成立苏州区域安全中心,
加强网络安全课题研究,AI 安全课题入围信通院案例。数字化经营闭环初见成效,改
造 300 余条流程,审批效率提升 15%;加强场景创新,“苏企 e 管家”覆盖 168 所学
校。入选江苏省首批培育数据企业名单,数据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农 E 贷”拳头产品,构建“线上引流获客+线下实地增信”双轮驱动模式,创新“项
目制+场景化”批量授信,落地 121 个场景项目,全面提升居民普惠信贷可得性。深
化网格化走访,深入城乡一线,累计走访 3 万余次,精准摸排金融需求。打造 47 个
“江村驿站”省级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示范,新增 5 家“苏农驿站”,运营 49 个新市
民服务点、73 个“就近办”网点,持续完善“15 分钟”便民服务圈;配合教育局完
成全区 168 所学校伙食费监管,惠及 16.58 万人,织密普惠民生服务网。
二、2026 年重点工作思路
(一)坚定信心,在压力挑战中不断向上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行业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但董事会坚信挑战
与机遇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要准确把握形势、精准自我定位,在压力挑战中坚定
信心、主动作为。一是紧跟政策转型发展。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接苏州产
业创新、消费扩容、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调整业务结构、创新服务模式,在服务地
方经济中实现自身能级跃升。二是夯实根基防控风险。树牢底线思维,坚持审慎的风
险偏好,将风险防控贯穿全流程,重点防范不良贷款集聚风险,提升风险识别处置能
力,筑牢稳健发展防线。三是立足优势强化特色。依托区域产业优势与自身定位,推
进“三进”区域战略,保证在吴江地区的市场首位度,提升在苏州城区的品牌影响力,
提升差异化经营能力;破解结构失衡难题,将“补短板”锻造成为新的增长点;深耕
细分领域,培育新增长动能,在行业洗牌中站稳脚跟、谋求突围。
(二)明确定位,在错位竞争中加速向新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明确自身定位,发挥自身优势,走差异化、特色化的错位
发展之路。坚持“做活存量、做优增量”,不断压降付息率,推动负债结构从“高成本
存款依赖”向“多元化财富管理”转型,蹚出营收增长新路径。构建差异化服务优势,
聚焦客户全生命周期需求,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小企业金融管家”服务模板。
发挥统筹协调和专业研究优势,聚焦重点科创企业和产业集群,制定专项拓客方案,
整合内外部资源,培育一批以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为代表的“战略合作客户”,
推动形成“一户带动一片、一片辐射一业”的服务格局。严守风险防控底线,持续开
展“双十亿”专项行动,全力推进不良贷款处置,好好行动号号,全力实现风险防控
新突破。
(三)立足人尽其才,在投资于人中持续向优
持续推进“幸福银行”建设,强调员工个人成长和苏农事业发展共振共赢。优化
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引导员工精准自我定位,匹配对应的岗位和成长培养方案,持续
激发员工的潜能,将普通“人力”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核心“资源”。完善“以业绩论英
雄、以群众选干部”民主化干部选拔机制,以“显性规则”破除“隐形台阶”,让真正
有能力、有口碑、有实绩的人才脱颖而出。
转型升级的关键一年。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苦练内功、顶压前行,
保持向上、向新、向优的奋斗姿态,不断强化错位发展优势,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
阶!
审议议案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报告及摘要内容
已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附件: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行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文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议案三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监管要求,结合本行 2025 年度会计决算情况,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
一、会计决算结果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本行(母公司)2025 年实
现净利润 204,323 万元。加上历年滚存未分配利润 170,456 万元,2025 年实际可分配
利润 374,779 万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本行《章程》、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利润分配以及股金分红的相关规
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股(每股人民币 1 元)派发现金红利 2.1 元(含税),共计 42,389 万元。其中包含前
期已实施的每 10 股(每股人民币 1 元)派发现金红利 0.9 元(含税)的中期利润分
配,中期合计派息 18,167 万元;此次拟实施的 2025 年度末期分红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每股人民币 1 元)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末期合计派息 24,222 万元,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要求。
转增 1 股比例转增股本,共转增 201,854,144 股。
以上方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议案四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
相关要求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拟定《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附件),请各
位股东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健全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
相关要求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制定了《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股
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本行股利分配政策制定着眼于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本行的稳健经营、可
持续发展与战略转型实施,综合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本行的成长性、未来业务发
展能力、资本补足能力、股东意愿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
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符合银行业监管部门对于银行股利分配相关要求。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本行股东回报规划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推进本行战略实施、可持续发
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
见,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可以采用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
方式分配股利。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在满足本行经营对资金需求的情况
下,本行应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本
行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上市后股价与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
在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行可以根据盈利状况,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
(一)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程序
本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和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必须遵循程序如下:
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或修改股东回报规划;独立董事可以征集本行中小股
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应对股东回报规划单独发表明确意见,
本行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既要形成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
规划,也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
当认真研究和论证本行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
要求等事宜。
董事会提出的股东回报规划需要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
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
数成员表决通过。
在审议股东回报规划前,本行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
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本行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等,充分听取中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机制
本行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
充分保护等。
本行若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
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本行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中,未做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
露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和未用作分红的资金留存的用途和使用规划,并由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本行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
监督。
四、2026-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银行业面临严峻挑战,2026-2028 年,是本行转
型升级、培育核心竞争力,追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时期,本行的发展与股东的
鼎力相助密不可分。
本行董事会应根据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差异化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四)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
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本行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本行董事会提出分红方案,并依据前述股东回报规
划制定决策程序及章程规定履行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本行接受所有股东对本行分红
的建议和监督。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当本行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根据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
需要等确需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可以调整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规划,
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银行业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的修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六、生效及解释
本规划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本规划由本行董事会负责解
释。
审议议案五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行内部管理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关联交易。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规定,现将本行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会
议 4 次,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等议案以及季度关联交易报告等,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议题
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
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4 年工作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 报告及 2025 年工作计划
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024 年四季度关联交易备案报告
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 2025 年 6 月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 2025 年二季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关联
交易专项报告》
《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以及关于
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议
案,审阅了《2024 年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等。具体
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议题
关于修订《董事会风险管理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
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25 年 6 月末董事关联关系情况报告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二、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一)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其定价原则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即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
存在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二)关联交易合规管理
本行每年定期开展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管理内部专项审计和业务排查工作,认真
参照监管文件及行内制度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并整改落实相关工作。本行与关联方的交
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公平交易,无利益
输送以及价格操纵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
(三)关联交易披露与报告情况
本行持续强化关联交易报告和披露,根据监管要求真实、完整、及时地报告和披
露关联交易信息,按季通过关联交易监管系统向监管部门报送数据,在公司网站及年
报中披露关联交易情况,及时报送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
三、2025 年度关联交易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一)存款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其中:定期存款
关联方类型 吸收存款余额 本期应付利息
及结构性存款
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 2976.11 0 0.04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528.54 0 0.01
江苏新恒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447.57 0 0.03
其他关联方企业 38545.14 19965.95 180.90
关联企业合计 41521.25 19965.95 180.94
关联自然人 10514.96 9505.43 650.07
共计 52036.21 29471.38 831.01
注:吸收存款总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单位结构性存款、保证金;其中保证金包
括、担保公司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
金。
(二)授信类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贷款类 信贷承诺类 投资类
客户名称 贷款及贴 贷款利 信用证 债券投 债券应
银票敞口
现 息收入 敞口 资本金 收利息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9000.00 27.20 0.00 0.00 0.00 0.00
吴江市双盈化纺实业有限公司 0.00 0.00 350.00 0.00 0.00 0.00
苏州市奕双新材料有限公司 0.00 0.00 5530.00 0.00 0.00 0.00
江苏万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3000.00 2.98 0.00 0.00 0.00 0.00
苏州翔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0.00 0.00 2000.00 0.00 0.00 0.00
苏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4131.00 52.14 0.00 0.00 0.00 0.00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500.00 0.75 0.00 0.00 0.00 0.00
江苏亨芯石英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 18.29 0.00 0.00 0.00 0.00
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 15000.00 18.29 0.00 0.00 0.00 0.00
吴江飞乐恒通光纤光缆有限公
司
关联企业合计 104031.00 122.32 7880.00 0.00 0.00 0.00
关联自然人用信(含贷记卡) 445.80 0.43 0.00 0.00 0.00 0.00
总计 104476.80 122.75 7880.00 0.00 0.00 0.00
注:用信为本行实质承担的信用风险,具体包括:贷款、贴现、银票敞口、信用证敞
口、保函敞口、债券、债权融资计划、同业存单等;如上表中未列出该类,即表示本行与关
联方之间未开展该类交易。
(三)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转移类关联交易。
(四)服务类关联交易
本行与苏州苏投贵金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代理销售协议,2025 年度累计收取
手续费(含税)1.95 万元。本行与苏州市盛泽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
同,将其所有的房产作为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盛泽支行的日常经营,
租赁合同,将本行房产作为其日常经营使用,2025 年四季度收到租赁费用 40 万元。
(五)其他类关联交易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银行机构关联交易类型,报告期
内未发生其他类关联交易。
以上报告,请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议案六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本行的关联交易管理,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关联方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安排情况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
会审议。
附件:部分关联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详见本行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文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议案七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182 号)第十
二条“……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行财报进行审计。
根据公开招标的采购结果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意识、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的判断,拟选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 132 万元。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议案八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曹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及本行《章程》规定,现拟选举曹健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七
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曹健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内部制度的相关任职资格的条
件,具体简历如下:
曹健,男,196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1985 年 8 月
参加工作,历任苏州大学数学科学学院辅导员;苏州大学科研处研究生科科员、实习
研究员;苏州大学研究生部(处)副科级秘书、正科级副主任、副处长、副研究员、
研究员、研究生党工委书记、校对外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苏州大学继续教育处处长、
校对外联络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员;苏州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
长、研究员、校对外联络接待办公室副主任;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校对外联络
办公室主任、阳澄湖校区管委会副主任、校党委委员、机关工委委员、研究员;苏州
大学研究生院院长、导师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机关党工委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
会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人文学部委员、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秘书长,江苏省教育
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常务理事、研究员。现任
江苏省教育学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常务理事、
研究员,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曹健先生未持有本
行股份,与本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监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
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等规定。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议案九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本行《2025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5 年度董事会及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和本
行《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及董事开展了 2025 年度履职评价,
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依照监管要求和本行《章程》规定,审计委员会(2025 年 8 月前由监事会履行职
权)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审阅本行定期报告、查阅履职档案和董事述职报告、加强
与董事会成员的日常交流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监督评估中掌握的信息,以及董事自
评互评结果,多渠道、多角度了解董事会运作和董事履职情况,对董事会及董事进行
客观的履职评价,评价重点关注董事会及董事的以下履职情况:制定并推动实施战略
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情况;推动和加强执行风险管理、资本管理、内控合规、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推动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股东会、董事会及
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董事出席会议发表意见情况、对本行经营层提出意见建
议情况、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等。
二、对董事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总体评价
化公司治理效能,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推进业务转型升级,统筹发展和安全,实现了
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一)深化治理改革与战略引领,筑牢高质量发展基石。积极推进公司治理体系
现代化,高效完成监事会改革及配套制度修订,厘清审计委员会承继职权边界;规范
召集股东会与董事会,年内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3 次(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
东(大)会 2 次),审议并通过了 25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会议 7 次(其中定期会议 4
次、临时会议 3 次),审议议案并形成决议 69 项,听取各类专题报告 48 项;提升董
事会运作效能;强化董事履职能力建设与绩效评价,开展 ESG、反洗钱等专题培训及
转型发展深度调研。同时,保持战略定力,全面落实“三一五”发展战略规划,统筹
量质齐升,2025 年资产总额达 2309.07 亿元,营收与净利润稳步增长,不良贷款率降
至 0.88%,拨备覆盖率 370.17%;区域“三进”战略成效显著,吴江地区稳固基本盘,
苏州城区规模突破,泰州分行异军突起。深化零售、公司、金市三大业务条线协同发
展,推动价值共生与效益提升。
(二)加强风险管理与合规内控,坚守稳健经营底线。持续优化全面风险管理体
系,审议风险偏好议案,修订声誉风险等制度,推动不良贷款“双 10 亿”控新降旧专
项行动,构建主动式风险管控机制;发挥审计监督质效,督促监管检查与专项审计问
题整改;积极履行反洗钱管理责任,修订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强化履职担当;强化
股东及关联交易合规管理,实施穿透式管理与动态排查,严格执行审批与信息披露程
序。
(三)强化市值管理与投资者回报,提升资本市场形象。提升信息披露质效,按
时披露定期报告,首发《可持续发展报告》推动 ESG 评级跃升,荣获“金信披”奖;
深化投资者沟通,创新“走进苏农”调研活动,常态化维护交流渠道,多措并举拉近
与投资者距离;强化投资者回报,制定《估值提升计划》,严格落实分红政策并首次实
施中期分红,与投资者共享高质量发展成果。
(四)履行社会担当谱写“五篇大文章”,打造特色金融标杆。聚焦产业升级构筑
绿色金融生态,发布《2025—2027 年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规划》,上线“碳路通”平
台,创新生物多样性组合业务;聚焦模式创新激活科创动能,打造“专精特新”服务
模式,科创贷款余额突破 200 亿元;聚焦效能提升探索养老金融,打造“苏鑫乐享”
品牌,全面完成网点适老化改造;聚焦自主可控打造数字金融引擎,自主升级核心系
统,AI 智能体广泛落地,入选省首批培育数据企业;聚焦惠民利民塑造普惠标杆,推
广“苏农 E 贷”,深化网格化走访,织密“15 分钟”便民服务圈。
三、对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全体董事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要
求,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每季如实向本行告知本职、兼职情况、关联关系、一致行动
人关系及变动情况,严格执行履职回避制度。未发现董事有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职
权谋取私利、利用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接受不正当利益、泄露本行秘密或其他违
反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全体董事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本行事务,
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董事会
的平均亲自出席率为 92.31%,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亲自出席率为 100%,非执行
董事和独立董事在本行平均工作时间均高于监管制度和本行《章程》规定。未发现本
行董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勤勉义务行为。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全体董事注重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积极参加本行
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能充分了解自身所承担的职责,正确行使董事权利。立足职责
定位,持续了解本行公司治理、战略管理、经营投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财务会
计等情况,依法合规参会议事,认真听取和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能结合自身的专
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
提出意见建议和行使表决权。
(四)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情况。全体董事能够遵守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
专业自主地履行职责,不存在干扰、妨碍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职的行为,不存在滥
用职权,侵害本行、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和为关系人谋私利的行为。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
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动本行提升内控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推动本行守法合规经营。
(六)非执行董事履职情况。非执行董事能从本行长远利益及可持续发展角度高
度关注本行发展战略、经营决策等重要事项,积极做好本行董事会与股东单位的沟通
工作,持续关注本行高级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的情况,推动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
理架构,重点关注资本管理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坚持公平对待所有股东,注重保障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未出现将股东自身利益置于
本行和其他股东利益之上的情形。
(七)执行董事履职情况。执行董事能够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执行股东会和
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实施战略规划和经营计划,保障其他董事经营信息知情权,确
保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工作顺利开展,持续推动本行实现稳健、高质量发展。
(八)独立董事履职情况。独立董事能够不受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
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益相关者
合法权益。
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全体董事能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
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坚持高标准的道德水准和专业水平,客
观、独立地履行各项职责。经董事自评、互评、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评价的综合结果,
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在任以及虽已离任但任职时间半年以上的共 14 名董事,在
信心。紧扣政策导向与地方任务,优化业务与服务模式;推进“三进”区域战略,稳
固吴江首位度,提升苏州城区影响力,深耕细分领域补短板,将特色优势转化为发展
动能。二是打造错位竞争新路径。压降付息率,推动负债向多元化财富管理转型;做
深“中小企业金融管家”服务;聚焦科创企业与产业集群,培育龙头“战略合作客
户”,形成链式拓客格局。三是夯实稳健发展底层支撑。树牢底线思维,防范不良贷
款集聚,深化“双十亿”专项行动提升风险处置能力;深化“幸福银行”建设,精准
匹配人岗,完善“以业绩论英雄”的选拔机制,激发人才潜能。
审议议案十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本行《2025 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附件:2025 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报告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结构,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根据《银行保险
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和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审计委员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
成员开展了 2025 年度履职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一是通过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2025 年 8 月开始由审计委员会履行其职
权),定期审议或听取各类议案和相关报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全面风险报告、财
务决算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反洗钱报告等),全面掌握高级管理层在
战略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履
职情况。二是通过列席董事会相关会议,听取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履行各项经营管理
职责的评价和建议,了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三是通过
参加高级管理层各类重要会议,深入了解、掌握管理层经营动态和各类经营信息。四
是通过调阅高级管理人员述职报告、部门工作总结等,掌握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分管领
域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综合上述情况并结合审计委员会日常监督评估中掌握
的信息,以及高级管理层成员自评、互评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作出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对高级管理层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价值共生”的经营理念,坚守“支农支小、服务地方”的市场定位,锚定“三一五”
发展战略,以年度十项重点工作为主线,提质效、稳增长、防风险,创新金融服务模
式,严守合规风险底线,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部署,用实干与担当书写高质量发展的
新篇章。
(一)深耕零售转型与普惠金融,助力共同富裕与民生改善。以财富管理助力居
民增收,丰富理财、保险、贵金属等产品体系,带动中间业务收入增长,零售客户 AUM
突破 1300 亿元,零售存贷款市场份额及增量持续保持区域第一。以普惠信贷助力乡
村振兴,大力推广“苏农 E 贷”“亲情贷”等拳头产品,经营贷与短期消费贷市占率
位居吴江区第一。同时,优化场景金融供给,实现人社业务“就近办”全覆盖,深化
社保卡待遇代发与学校伙食费监管,拓展“苏农驿站”“江村驿站”等便民服务,并
依托企业微信与手机银行小程序实现私域流量转化与轻量化移动金融服务。
(二)深化公司金融与金市运营,推动价值共生与效益提升。持续打造“中小企
业金融服务管家”品牌,推行网格化营销,公司贷款与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双增长,支
小再贷款精准让利小微企业。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深耕“同盟链”协同展业体系,
通过“链主转介+公私联动”成功对接链主及链属企业,实现贷款与开户双突破。在
政银协同上,与上海票交所直连提供低成本票据融资,设立涉外经济服务站,并与税
务、法院合作深化税银互动与司法担保创新。同时,金市业务稳健运营,优化主动负
债期限结构降本增效,迭代交易风格、探索策略创利构建多元增收格局,打造“锦鲤
鱼”理财品牌并落地首单私募定制理财,强化宏观投研与信用库动态管理,增强风险
识别前瞻性。
(三)坚持创新驱动与数字赋能,抢抓绿色、科技与养老新机遇。聚焦产业升级,
牵头签约环境权益交易市场与绿色金融协同创新平台,助力纺织行业低碳转型,绿色
贷款余额达 66.77 亿元。聚焦模式创新,实施“伴飞计划”服务初创期科技企业,落
地全省首单“贷款+认股权”业务登记与全市首单“科创贷”,科技企业贷款余额超
银发服务升级,推出适老存单与“金融+健康”综合服务包。聚焦自主可控,科技监管
评级位居全国前列,自主研发占比达 45%,成为全省首家自主完成核心系统国产化升
级的银行,私有化部署大模型落地 20 个 AI 场景,发布鸿蒙版手机银行,数据治理效
能显著提升。
三、对高级管理层成员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一)履行忠实义务情况。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行章程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管部门和本行审计委员会监督,定期如实报告本人相关信
息及关联关系情况。审计委员会未发现高级管理层成员履职过程中泄露本行秘密,或
利用职务、地位或内幕信息为本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损害本行、本行股东及
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行为。
(二)履行勤勉义务情况。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够有效组织本行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全年共召开行长办公会 33 期,深入研讨全行重要经营管理事项,及时落实监管意见
以及相关问题整改;严格执行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能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本行经营管理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做好工作沟通;能深
入基层支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及总行战略执行、价值观传导、
风险管理等情况,指导基层支行各项工作。未发现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和本行章程关于勤勉义务规定的行为。
(三)履职专业性情况。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熟悉掌握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监
管相关管理制度、本行章程的要求,在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过程中,面对复杂严峻的
外部环境和多重困难挑战,能够主动识变应变,能较好地进行资源调度,有效地开展
经营管理活动,具备处理复杂问题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体现出较强的管理能力和职
业素质。
(四)履职道德水准情况。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高标
准的职业道德准则,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行章程,尽职、审慎履行职责;
未发现本行高级管理层成员怠于履行职责或越权履职,或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关
于道德水准规定的行为。
(五)履职合规性情况。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持续
规范自身履职行为,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履行经营管理
职责,推动本行提升内部控制、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的有效性,确保本行守法合规经
营。
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
针政策和监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遵守公司治理运
作程序,认真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决议,依法合规履行经营管理职责,主动接受
监管部门和本行审计委员会监督。经高级管理层成员自评、互评及审计委员会评价的
综合结果,审计委员会对本行在任以及虽已离任但任职时间半年以上的高级管理层成
员在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全部为“称职”。
特色化经营与零售转型,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坚守“支农支小”市场定位,在零售
转型上持续攻坚,通过差异化错位竞争打造区域零售金融新优势。二是精准赋能本土
产业升级,打造长三角一体化金融服务标杆。紧扣“十五五”规划,将金融资源更有
力地倾斜至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在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彰显本土银行担当。三是
守牢风险合规底线与强化人才支撑,双轮驱动提升工作效能,确保在复杂环境下的行
稳致远,为全行战略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审议议案十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本行董事薪酬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本行薪
酬管理相关办法和实际经营情况,在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基础上(2025 年度董事
薪酬情况详见本行《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章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报告期
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本行拟定了《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以下
简称“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行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参与本行绩效薪酬分配。
四、其他事项
(一)本行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本行负责代扣代缴。
以上方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议议案十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有效调动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本行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江 苏 苏 州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
“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
调动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本行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 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范围以本行《章程》为准。
第 三 条 本 行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综 合 考 虑 当 年 人 员 总 量 、人 员 结 构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风 险 控 制 、监 管 要 求 等 多 种 因 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同时遵循以下原则:
( 一 )坚 持 薪 酬 与 本 行 发 展 战 略 相 适 应 ,体 现 企 业 文 化 与 价 值 取 向 ,促
进本行稳健经营和高质量发展。
( 二 )坚 持 遵 循 法 律 法 规 、监 管 规 定 及 本 行《 章 程 》等 要 求 ,确 保 薪 酬
管理合规透明。
( 三 )坚 持 薪 酬 与 市 场 发 展 相 适 应 、与 经 营 业 绩 相 匹 配 、与 风 险 管 理 相
结 合 ,践 行 激 励 与 约 束 匹 配 、业 务 发 展 与 合 规 并 重 、短 期 与 长 期 兼 顾 的 薪 酬
机制。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 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本行股东会审议决定,并予以 披露。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由本行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 五 条 董 事 会 提 名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是 董 事 会 下 设 的 专 门 工作机构,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制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 六 条 董 事 会 对 提 名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的 建 议 未 采 纳 或 者 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
行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 提 名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对 董 事 个 人 进 行 评 价 或 者 讨 论 其 报
酬 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 七条 本行经营出现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审议各环
节,特别说明薪酬变化与业绩联动的合理性。
第 八 条 本 行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管 理 还 应 符 合 监管机构及行业
管理部门关于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 九 条 非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由 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十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不参与本行绩效薪酬分配 。
第四章 绩效考核与薪酬调整
第 十 一 条 董 事 会 提 名 及 薪 酬 委 员 会 负 责 组 织 对 本 行 董 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第 十 二 条 本 行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薪 酬 的 确 定 和支付应当以
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本行应当确定董事、高级 管 理 人 员 一 定 比 例 的 绩 效
薪 酬 在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和 绩 效 评 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五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 十 三 条 执 行 董 事 、职 工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的 发 放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不 在 本 行 担 任 其 他 职 务 的 非 执 行 董 事 及 独 立 董 事 的 津 贴 首 次 发
放前应当取得监管机构董事任职资格批复,董事津贴按季发放。
第 十 四 条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均 为 税 前 金 额 , 本行将按照国
家和本行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 十 五 条 本 行 因 财 务 造 假 等 错 报 对 财 务 报 告 进 行 追 溯 重述时,应当
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 十 六 条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违 反 义 务 给 本 行 造 成 损 失,或者对财
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应当根据情节轻
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
薪酬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 十 七 条 绩 效 薪 酬 及 延 期 支 付 止 付 、 追 索 扣 回 的 具体 规 则 根据相关
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 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本行
《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本行《章程》为准
。
第 十 九 条 本 办 法 由 董 事 会 负 责 解 释 。 董 事 会 可 根 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本行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办法经本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听取报告一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履职情况进行报告。年度内,由于原独立董事闫长乐先生因任期满 6 年离职,束兰根
先生经本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 2025 年
朱建华先生、束兰根先生和闫长乐先生共 6 名独立董事在本行履职,述职报告详见附
件。
附件:
(详见本行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文件)
报告人:孙杨、雷新勇、袁渊、朱建华、束兰根、闫长乐
听取报告二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支撑,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农村金
融服务体系。截至 2025 年末,本行涉农及小微贷款余额 1140.90 亿元,较年初增加
小微贷款增速 7.66%、普惠涉农贷款增速 8.33%,均高于纯贷款增速。
现将 2025 年度“三农”金融服务具体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筑牢政治根基,彰显“三农”服务担当
党建共建片区乡村振兴。本行持续深化与吴江团区委、区农业农村局的党建共建
合作,扎实推进《以片区化理念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围绕片区整体发
展、乡村产业升级、政银担协同创新、农村普惠金融深化等重点方向,系统集成金融
资源,精准对接片区需求,全力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农信实践样板。党建引领金
融服务下沉。通过“人员下沉、资源下沉、服务下沉”推动金融服务与乡村振兴深度
融合。一方面,选派优秀党员骨干赴重点村担任“第一书记”,并为全区行政村配置金
融顾问,形成“驻点+覆盖”的服务网络。另一方面,打造“党建+N”融合模式,协同
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共建特色产业党员先锋队,将党的组织优势切实转化为乡村
发展动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金融支撑。
二、聚焦农业强省,注入金融支持动能
(一)筑牢粮食安全防线,保障农产品稳产保供
筑牢“菜篮子”工程金融基石。2025 年本行紧跟国家“菜篮子”工程建设,通过
“一链一策”创新信贷服务,并依托供应链金融为专业合作社及农户提供便捷融资。
截至 2025 年末,“菜篮子”工程惠及信贷客户 4.18 万户、50.86 亿元。同时,携手
政策性担保及农业保险,有效分散产业风险,为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注入金融
“活水”。筑稳生猪奶牛全产业链金融后盾。本行积极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力量,对
生猪、奶牛等关键畜牧产业的全链条金融保驾护航。通过精准对接育种、饲料、养殖、
屠宰加工及冷链物流各环节融资需求,为保障重要畜产品供给安全提供了关键金融支
撑。截至 2025 年末,生猪奶牛产业链贷款用信 150 户、4.42 亿元。
(二)注入产业发展活水,助力县域富民产业发展
构建产业链服务生态圈。本行以“同盟链”供应链金融协同展业体系为核心,创
新“链主转介+公私联动”服务模式,依托供应链图谱和权益,形成行长带队、多部门
协同的标准化推进机制。截至 2025 年末,成功对接链主企业 187 户,新拓链属企业
育新型经营主体生力军。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访建档平台,结合“苏农 E 贷”拳
头产品,创新推出“面对面”走访系统,对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
农场、种养大户等开展全覆盖精准走访。截至 2025 年末,累计走访 405 户,成功授
信 57 户、2.39 亿元,贷款投放 48 户、2.13 亿元,有效支持现代农业生力军的培育
与发展。激活农文旅产业新引擎。本行联合保险机构推出“贷款+保险”生物多样性
金融组合业务,专项支持“浦江源太湖蟹生态养殖示范园”建设。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提供贷款 1.04 亿元、养殖保险覆盖 573 亩、保障金额 229 万元。该模式助力园
区建成标准化养殖区与复合尾水净化系统,实现养殖尾水循环利用,并成功推动“农
旅融合”,年均接待游客约 5 万人次,实现总产值 5500 万元,形成“生态修复—品
质提升—文旅增收”的良性发展路径。探索赋能非遗产业孵化器。本行积极探索金融
赋能非遗新路径,以“苏质贷”产品为核心,将苏绣企业的质量荣誉、认证等“软实
力”转化为信用贷款“硬资产”,实现以“质”促融。通过联合工商联、行业协会举办
银企对接,并开设“跟着苏州农商银行学非遗”线上栏目,助力苏绣产业从技艺传承
迈向品牌化与价值创造。
(三)绘就和美乡村好卷,支持乡村建设与绿色发展
强化乡村建设信贷赋能。本行以“美丽乡村贷”精准服务村集体,联动村社建立
需求清单,通过“整村授信+精准匹配”,让金融“活水”滴灌至民宿建设、集体土地
运营、共富基地打造等关键领域,精准赋能农村基础建设。截至 2025 年末,美丽乡村
贷投放 29 户、2.37 亿元。锚定绿色金融经营方向。本行将绿色金融作为特色化经营
方向,深度融入长三角绿色一体化发展。围绕区域产业绿色转型,创新推出“环保贷”
专项产品,依托“苏州市绿色低碳金融实验室”,率先构建纺织行业碳账户体系与监
测平台,形成“政企银”联动减碳机制,相关实践荣获“IFF 全球绿色金融创新奖”。
截至 2025 年末,绿色贷款用信 425 户、66.77 亿元,较年初增长 22.38%。实现农村
服务点“四务”融合。通过“政务+村务+商务+金融”四务融合模式,本行打造 47 个
“江村驿站”省级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示范点,构建“15 分钟便民服务圈”。通过“江
村通”实现村务线上化、“苏服办”实现 256 项政务服务以及“江村鲜供”实现生活
物资“购买不出村”,构建农村基础服务综合体。截至 2025 年末,“江村驿站”累
计办理助农取款交易 5.89 万笔、4689.49 万元;转账交易 6505 笔、1282.95 万元;
各类查询、缴费交易 1.51 万笔、138.64 万元。
(四)践行金融为民使命,推动帮扶工作体系化
扶贫贷款筑牢防返贫底线。全行个人扶贫贴息贷款业务自 1997 年开办以来,累
计投放 7.14 亿元,累计获得财政贴息 1120 万元,累计支持 11745 户(次)相对贫困
家庭及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业发展。其中,2025 年新投放扶贫贴息贷款 48 户、
新活力。为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等群体实现就业创业梦想,
本行与辖内政府合作推进“富民创业贷”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
技术支持等全方位服务。截至 2025 年末,“富民创业贷”累计投放 910 户、1.7 亿
元。新市民服务助力稳健融入。为构建“城乡一体、服务均等”的普惠金融新格局,
本行建立 49 个“金融+政务+生活”新市民服务点,延伸非金融增值服务半径,推出
新市民专属全线上化信贷模型,精准满足新市民信贷需求。2025 年内发放新市民贷款
务新生态,完成全部网点适老化改造,成功创评 18 家省级适老网点称号。全面保留
传统服务并配备助老设施,同步推进科技适老,弥合“数字鸿沟”。全年开展外拓服
务 3363 次,惠及老年客户 6389 人次,创新发行“苏鑫乐享”适老存单 2.47 万份。
探索“金融+健康+助老”服务模式,全年组织金融知识宣传、中医义诊、健康讲座等
活动 47 场,办结率与满意度达 100%。
三、优化服务质效,提升涉农金融效能
(一)提质增效,优化涉农服务流程与体验
引导涉农贷款资源倾斜。本行持续强化涉农金融战略导向,通过优化普惠型涉农
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建立差异化定价体系,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 60-100BP 的利率
优惠,切实降低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实现金融资源向“三农”领域的精准倾斜与
高效配置。深化农户普惠金融模式。借助大数据分析与信用评级,为农户精准绘制“一
户一档”信用好像,定制差异化金融方案。同时,持续优化“富农易贷”小额普惠信
用贷款,支持“一键秒批”、随借随还,持续降低融资成本,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截
至 2025 年末,全区“富农易贷”用信达 6910 户、7.76 亿元。强化银担协同赋能机
制。本行积极深化与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战略合作,通过“机制共建、
产品共创、风险共担、服务共融”四位一体模式,推出“惠农快贷”产品,切实破解
涉农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截至 2025 年末,“惠农快贷”产品用信 184 户、
署,本行充分发挥“金融+场景”服务优势,聚焦农村消费痛点,通过精准让利、活动
创新、渠道下沉三大举措,有效激活乡村消费市场活力。2025 年发放利率折扣券超 10
万张,让利超 700 万元;推出“周周领”
“月月刷”等信用卡品牌活动,带动交易 47.76
万笔,拉动消费 5739.14 万元,实现优惠让利 291.93 万元。
(二)数字赋能,夯实农村金融发展根基
培育数字普惠新生态。本行构建“个人+对公”双轮驱动数字信贷体系,推出“苏
农 E 贷”系列业务。个人端覆盖七类客群,对公端聚焦供应链场景,实现全流程线上
自动化审批、用信及还款的闭环服务,精准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截至 2025 年末,
“苏农 E 贷”系列业务用信 1.33 万户、53.51 亿元。打造数字转型新标杆。本行通过
分布式架构升级与流程自动化(RPA)应用,实现业务处理效率翻倍、服务响应速度显
著提升。凭借在新一代核心系统建设与科技管理领域的卓越实践,在 2025 年度农村
金融机构科技创新案例评选中,荣获“专家好评十大优秀案例”“科技管理创新优秀
案例”与“十大网络影响力优秀案例”三项荣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金融机
构科技赋能新模式。赋能智慧乡村新蓝图。本行与区农业农村局共建“江村通”数字
乡村平台,集成线上管理、服务与宣传功能。截至 2025 年末,已覆盖 47 个行政村,
服务村民 12.4 万余人,移动端用户达 2859 人。该平台先后荣获省、市多项数字乡村
建设荣誉,并于 2024—2025 年入选金融科技优秀案例及成方科技展、获评 2024 年度
苏州市数字乡村建设优秀项目,有效推动了乡村治理的数字化转型。创新“直播+社
区”服务新场景。本行依托苏农驿站与线上直播,通过“活动在社区、传播在直播、
服务在指尖”的创新模式,打造“线下社区+线上互动”一体化服务模式。截至 2025
年末,成功设立 5 家苏农驿站,注册 4120 人,带动社区团购 1.67 万笔、71.22 万元,
兑换课程与活动超 1.2 万次,开展“苏农直播”44 场,累计观看超 11 万人次,添加
企业微信 4.15 万人,同比增长 218%。搭建数字传播新体系。本行整合“两微一端一
网一抖一书一报”全渠道传播矩阵,持续输出助农服务内容。官方微信号开设“寻小
镇滋味”栏目,聚焦鸡头米、黄桃等本地农产品,累计发布短视频 25 集,总播放量超
体讲述金融助农故事,有力提升了本土农产品的知名度与销量。
(三)固本强基,筑牢农村金融服务网络
协调机制提升效能。本行坚持支农支小定位,持续深化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建
设,着力推动“增量、扩面、提质、降本”。通过专班推进、名单对接与产品配套,全
年走访企业超 3 万户,累计授信超 555 亿元,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覆盖面与精准性。截
至 2025 年末,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072.42 亿元,较年初增长 8.20%,其中普惠型小微
贷款余额 382.74 亿元。监管体系规范“三资”。本行深化与区农业农村局合作,持
续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数字化平台,截至 2025 年末,已纳入全区 461 个村级
资金账户(含合作社),实现村级账户全覆盖,共计监管资金近 33.4 亿元。并完成全
区 210 个行政村和 13 个涉农社区的数币钱包开通工作,为集体资产交易提供了安全、
便捷的新型支付渠道。网点调整优化服务。本行围绕“布局科学、覆盖有效、服务精
准、创新特色”的宗旨,对城乡网点布局进行系统性优化。全年优化改造 5 家、迁址
服务供给架构。2025 年同里支行获评省级服务优质文明类特色支行。社保卡服务稳固
民生。本行积极响应人社待遇进卡部署,2025 年新增 43 家“就近办”网点,目前全
行 73 个网点均可办理相关业务,进一步拓展养老待遇代发市场版图和服务覆盖面。
截至 2025 年末,社保卡待遇发放客户达 15.93 万户,月代发额 2.92 亿元;全年新增
养老待遇代发客户 1.83 万户,月代发额超 0.42 亿元。体系建设筑牢根基。本行扎实
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过常态化网格走访与数字化信息采集,高效推进农户
信用建档,为精准融资提供数据支撑。截至 2025 年末,已完成吴江区 15.59 万户、
“数据+信用”双轮驱动模式。
四、践行社会责任,擦亮金融为民本色
组建服务团队赋能一线。为了更好地服务“三农”,本行组建体系化农村服务团
队,涉及 45 名农村金融服务经理驻点驿站,58 名金融顾问精准服务到村,64 支“小
圆服务队”深入田间普及金融知识。2025 年全年走访服务 3.82 万次,覆盖老年人、
新市民、农户、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主等重点群体,以团队协同与网格覆盖,全面
夯实普惠金融基础。举办助农惠民公益活动。2025 年本行成功举办 7 场“美好‘乡’
遇,爱心同行”助农惠民活动,融合金融、文化与公益服务,惠及群众超 3000 人次,
创新推出“爱心服务积分卡”,全年发卡超 1200 张。此外,组织 7 场“夏送清凉”
爱心活动,为 700 余名乡村一线劳动者送去关怀,助力营造文明友爱乡风。推进基层
普惠金融宣传。本行全年常态化开展普惠金融政策与知识宣传,包括“3·15”金融消
费者权益保护、“4·15”国家安全教育、“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及“6·26”国
际禁毒日等专题活动;举办多场反洗钱相关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 1.5 万余份;
全年开展反诈宣传 219 场,覆盖老年人超 1 万人次。同时,积极推动江苏省受益所有
人信息备案宣传,全方位提升群众金融素养与风险防范意识。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听取报告三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根据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
(试行)》
(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大股东行为,
保护本行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行”)董事会对大股东行为进行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大股东认定情况
根据《办法》第三条对大股东的认定标准,截至 2025 年末,由于本行无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为 6.81%,另向本行派出非执行董事 1 名,据此认定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
行大股东。
二、大股东行为评估
(一)资质情况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于 2010 年经《苏州银监分局关于江
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
批复》(苏州银监复[2010]378 号)核准成为本行持股比例 5%以上股东。亨通集团已
签署主要股东书面承诺,承诺其入股资金来源、入股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被列为相
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参股机构列入股东黑名单等情形。截至 2025 年末,亨
通集团作为主要股东入股其他商业银行 1 家,持有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1%
的股份(派出监事 1 名),数量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两参一
控”的规定要求。
(二)财务状况
亨通集团作为本地区的知名优质企业,经营稳健,持续保持着较为良好的盈利能
力。2024 年和 2025 年,亨通集团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 亿元和
亿元,资产负债率在 70%以下;权益性投资余额 51.42 亿元,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
产比例未超过 50%。
(三)股权情况
或间接交叉持股情况。亨通集团每季度向本行报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一致行动人、对外投资情况等关联方信息,其股权
关系真实、透明,未发现其存在隐藏实际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
议、通过控制金融产品持有本行股份等违法违规行为;其所持本行股份存在质押情况,
质押比例为 72.68%。
(四)关联交易情况
亨通集团遵守法律法规和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确保与本行交易的
透明性和公允性。本行于年初制定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并经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25 年度,本行与亨通集团关联交易预计授信额度为敞口
不超过 5 亿元,集团总额度为敞口不超过 15 亿元。2025 年末,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用
信余额 2.90 亿元,集团总用信余额 9.36 亿元,年度内发生额及余额均在预计额度内。
本行与亨通集团的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以不优
于对一般客户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且均已履行了法律法规、本行《章程》规定的批
准程序,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亨通集团亦不存在通过掩盖关联关系、
拆分交易、嵌套交易拉长融资链条等方式规避关联交易审查,进行不当关联交易或利
用大股东地位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形。
(五)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亨通集团能够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依法合规地行使股东权利。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有效地参与公
司治理,维护本行正常运作;尊重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重大决策并积极配合落地实
施,不存在利用大股东地位损害本行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干预
本行日常经营事务或向本行施加不当指标压力的情形。亨通集团能够按照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相关要求依法履行义务。积极履行信息报送义务,保证信
息报送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按照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承诺并积极履行承诺事项,
承诺不提供虚假信息或作不实声明;支持本行加强“三农”金融服务;承诺支持本行
坚持支农支小经营发展战略;承诺当本行资本不足时,向本行补充资本,并且不阻碍
其他股东向本行补充资本或合格的新股东进入(年度内本行未发生资本不足的情况,
不存在其拒绝补充资本或阻碍其他股东补充资本或合格新股进入的情况)。
(六)落实本行《章程》、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等情况
亨通集团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章程》等对股东权利、义务的相
关规定。亨通集团拥有稳健的经营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发现其存在借款逾期的情形,
其出质本行股份均向董事会备案;能够积极配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工作,不存在拒绝或阻碍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
施的情形,未发现被纳入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股权管理不良记录的情形。
三、评估结果
综上,本行对大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评估结果为合格。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听取报告四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报告
各位股东:
为规范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监管要求、
本行薪酬管理相关办法和实际经营情况,在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基础上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具体详见本行《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章节“公
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报告期内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本行制定了《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行 2026 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本行担任的具体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
法及行业管理部门指导意见确定。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65%。
四、其他事项
(一)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
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本行负责代扣代缴。
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