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21 日通过)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
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独立董事刘梅娟女士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转让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引入员工持股平台对子公司进行入股,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建
立公司和核心员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机制,共同促进公司的持续健
康发展。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通过本项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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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