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3 证券简称:奥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8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609,66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
除已回购股份 3,609,660 股后的 272,430,3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63,458,204 元,剩余利
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购股份)×10=163,458,204 元÷276,040,000 股×10=5.921540 元)。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2154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度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为 : 以 截 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
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
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刘蕾、刘旭、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
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
咨询联系人:蒋琛
咨询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电话:0769-8697555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