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92 证券简称:泰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9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
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
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和《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价格调整、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
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作废限制性股
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的 83 名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00%限制性股票,共计作废 5 万股。
此外,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份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离职,则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由公司退还该激励对象已支付的认购资金;如
有激励对象因资金筹集不足等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转入下个归属期,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中介机构意见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该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二)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先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
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权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