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0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预计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
案件进展,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
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晟新材”)与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工业”)于 2018 年 1 月 8 日合资
设立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轨道”),初始注册资本人民
币 9,000 万元,中铁工业持股比例为 55%,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4,950
万元,天晟新材持股比例 45%,认缴出资和实缴出资为人民币 4,050 万元。
各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并以现金出资,增资款根据中铁轨道需要由全体股东按持
股比例按照分步分期等方式增资到位。
金 10,000 万元,其中,中铁工业按照持股比例需实缴增资 5,500 万元,天晟新材
按照持股比例需实缴增资 4,500 万元。随后,天晟新材完成了 135 万元的实缴出
资。
协议书》,约定若天晟新材在 2020 年 3 月 30 日前未足额将剩余增资款 4,365 万
元及利息汇入中铁轨道资金账户,中铁工业与天晟新材同意按照届时双方的实际
出资比例调整双方持有的中铁轨道股权。
册资本金剩余增资款进行增资,根据《认缴注册资本金出资暨股权稀释协议书》
重新计算中铁轨道的股权比例并办理相应的手续。
截至目前,中铁工业未配合推进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故公司提起诉讼。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丰台区人民法院予以登记立案,案号为(2025)京 0106 民初 40196 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2)。
(2025)
京 0106 民初 40196 号,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确认中铁
工业与公司签订的《认缴注册资本金出资暨股权稀释协议书》于 2020 年 11 月
重大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二、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目前已收到法院的缴费通
知并已缴纳相关费用。公司上诉请求:
一项、第二项;
资本金出资暨股权稀释协议书》,确认上诉人所持原审第三人 22.69%股权归被
上诉人所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
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合同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 183.39 万元,
该银行账户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实体的主要经营账户,不影响公司主要生产
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计该案件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案
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
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