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 新华文轩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文件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2 00: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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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上午 09:30)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上午 09:30
会议地点:新华之星 A 座(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 238 号)
召 集 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新华文轩”
                  )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议程说明
 二、会议主席宣读审议议案
(一)
  《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的议案》
(三)
  《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四)
  《关于聘任本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关于制订本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听取报告事项
(一)《新华文轩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新华文轩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及考核评价方案》
 四、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审议议案、填写投票卡、验票
 五、会议主席宣读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六、签署股东周年大会决议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会议闭幕
审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华文轩
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定,
                         《本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
东周年大会审议。报告详情请见附件。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如无不妥,请批准。
  附件:
    《新华文轩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公
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能,促使和保
障公司依法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年度内,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其中现场会议 5 次,通讯会议 4
次,审议包括定期报告、利润分配、聘任年度审计师、公司章程及配套制
度修订、信息披露等专项制度修订等议案。
  二、主要业务、财务状况与业绩
  公司是集内容创意出版、文化消费服务、教育服务、供应链服务和资
本经营等业务于一体的文化产业经营实体,主要业务包括:出版业务、阅
读服务业务、教育服务业务等。有关该等业务的进一步讨论与分析以及公
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 年度业绩,详见本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
  三、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向股东派发 2025 年上半年之中期股息每
股人民币 0.19 元(含税)。
  董事会建议就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派发股息每股人民币 0.42
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 51,821.32 万元(含税)
                          (“2025 年度股息”
                                     )。A 股
股东的股息以人民币宣派和支付,而 H 股股东的股息以人民币宣派,港币
支付,汇率将按照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前一个星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平均汇率计算。公司将按照上市地监管规则的规定,确定 A 股股东及 H
股股东登记日及股息派发日。有关股息派发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就股息
派发事宜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关联交易
  本年度内,对于《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
规则》
  )下的关联交易,公司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申报及审批程序。
相关关联交易详情如下:
                                      人民币万元
            交易              年度上限      实际交易额
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租予本公司的多项物业      4,800     4,367.30
四川新华文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000     3,994.48
本公司向四川民族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族社”
                          )
销售纸张
本公司向民族社采购出版物                 13,000     7,701.52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阅,并对其必要性、合理
性和定价的公允性进行了确认,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
  董事会已聘请公司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等相关
监管规定,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函件。
  此外,公司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业务
合作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
与《联交所上市规则》合称《上市规则》
                 )下的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
未购买成都银行提供的理财产品,存款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 18.48 亿元,
协议下的资金管理手续费累计发生额为人民币 0.81 万元。
   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载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中的关联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或为豁免披露的关
联交易。就上述关联交易,本公司已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义务。
   五、股本及相关事宜
   (一)股本发行情况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已 发 行 股 本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股;A 股 791,903,900 股,与 2024 年末比无变化。
   (二)主要股东及前十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持有本公司 A 股及 H 股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
前十大股东的持股详情请见分别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交所”)网站的《2025 年年度报告》
                  。
   (三)优先购股权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均未就公司必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优先配售
新股作出明确规定。
   (四)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年度内,公司没有购回、出售或赎回公司任何上市证券的情况。
   六、公司治理
   公司致力于实施良好的企业管治,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
动公司规范运作。本年度内,公司已采纳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如下:
  戴卫东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职务,于 2025 年 9 月 16
日生效。
  李强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生效。同日,经本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聘任李昆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自 2026
年 2 月 10 日起生效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经本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决议,李昆先生获委任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自 2026 年 3 月 11
日起生效至第五届董事会换届之日。
  (二)董事服务合约及弥偿条文
  截至本报告日,董事与公司签订了服务合约,但未订立在一年内除法
定补偿外还须支付任何补偿方可终止的服务合约。
  本年度内,在适用法律的规限下,本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保险,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及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
的责任提供保障。
  (三)董事在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重大利益
  本年度内,概无董事在本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其控股公司
之附属公司所订立,且在本年度结束时仍然有效的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
合约中享有直接或间接重大利益。
  (四)于竞争业务中的权益
  截至本报告日,除民族社无偿划转至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可能与
本公司存在潜在同业竞争外,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其附属公司(不包
括本公司)概无进行任何与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
务活动。
  截至本报告日,概无其他董事及其联系人在与本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
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五)董事履行职责、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
  董事会组织对 2025 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全体董事均符
合履职要求,各董事均恪守职责,以忠实、勤勉的态度有效履行其职能,
为董事会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已按照股东会批准的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薪酬标准发放了董事薪酬,详情请见本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
                                。
  八、其他事宜
  (一)慈善捐赠
  本年度内,公司的慈善捐款及其他捐款总额约为人民币 3,525.59 万元。
  (二)可持续发展情况
  作为文化企业,本公司在持续创造良好业绩的同时,积极回馈社会,
开展各项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同时秉承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理念,
践行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详见本公司《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年度内,公司已在各重要方面遵守对本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的相关
法律法规,未发现严重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四)重大诉讼
  本年度内,公司并未涉及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索偿事项,亦未涉及
任何尚未了结或面临威胁之重大诉讼或索偿。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首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发行 9,871 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1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0,281.5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售门店升级拓展、ERP 建设升级及中华文化复兴出版等项目。2025 年,本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14,493.2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43,795,322.04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
人民币 3,322,655.05 元,累计使用金额及募集资金余额合计大于募集资金
总额是由于包含募集资金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收入。截至本报告日,本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未发生变化。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
审核合并财务报表,并就财务报告事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事项与本公
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和讨论。审计委员会
认为,该等合并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已作
出适当披露。
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报告详情请参见公司 2026 年 3
月 27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和 2026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本公司《2025 年年度报
告》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如无不妥,请批准。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 15.68 亿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6.46 亿元。
   利润分配建议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3,384.10 万股,
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821.32 万元(含税)
                                ,占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3.04%。该议案已经本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详情请参见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
文轩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建议方案暨关于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
行动的公告》
     ,以及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2025 年年度
报告》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如无不妥,请批准。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聘任本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为保持本公司审
计工作的延续性,在对 2025 年度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工作评
价基础上,公司拟继续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本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均自本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公司 2026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止。该
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现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新华文轩关于聘任本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
告》
 。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如无不妥,请批准。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制订本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依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制订了《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该议案已经本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详情请参
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
华文轩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为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代理人审议。如无不妥,请批准。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报告事项:
事项一:
          新华文轩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按照本公司《公司章程》及上市地监管要求,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
于每年度就履职情况向股东会报告。为此,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工作情况
向股东会提交了《新华文轩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情请参见公司
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华文轩
               (刘子斌)
                   、《新华文轩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邓富民)及《新华文轩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文龙)。
事项二:
 新华文轩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及考核评价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六十条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须由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为此公司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了 2026 年度薪酬及考
核评价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向股东会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一)薪酬结构
  薪酬结构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其中绩效
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60%。
  (二)薪酬确定
  根据任职岗位、职责分工、个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综合考核评价结
果等综合确定,具体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评价制度规定执行。
  (三)薪酬发放
  按照经审定的薪酬结果发放。基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当年基本年薪
未审定前,基本年薪按上年度标准预发,待基本年薪审定后根据审定结果
据实清算。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考核后按照绩效年薪的一定
比例预兑现,待完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工资专项审计以及对预
考核结果进行清算后发放剩余部分。绩效年薪按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评价
制度规定以一定比例进行预发后,年度考核结果审定后预发金额超过当年
应发金额的,从次年薪酬中扣回或追回。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结束后,根
据任期考核评价结果发放。
  四、考核评价方案
其中共背指标、个人业绩指标权重各 50%;综合考核评价根据考评结果实行
否决制、不设权重。
  五、薪酬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其绩
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其违反义
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
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年薪
和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若出现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薪酬止付追索
情形,应对超额发放的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进行扣回或追回。薪酬扣
回或追回的情形亦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的情况。
  六、其他规定
  国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国资监管部门及公司相关制
度执行。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新华文轩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及考核评价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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