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
是否在前期 本次担保是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保余额(不含本次
预计额度内 否有反担保
担保金额)
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800 万元 800 万元 是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无
注: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84,5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8.19%;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 46,411.8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司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颐创”)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
同编号:【71080264011082】,又称“主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公司与农商
银行签署《保证合同》
(合同编号:
【71080264071102】)和《抵押合同》
(合同编
号:【71080264081083】)。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 年 4 月
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包括宸颐创等 5 家
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及相关利
息、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
担保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6-007、临 2026-008、
临 2026-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全资子公司
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100%
法定代表人 杨炯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BYENH3X9
成立时间 2022-09-29
注册地 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北路 936 号 1 幢 8 层 807 室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
产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不动产登
记代理服务;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办公服务;停车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
及视频制作服务;翻译服务;文艺创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
经营范围 务;礼仪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
面设计;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
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
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95.66 887.1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770.08 800.46
资产净额 125.58 86.67
营业收入 266.98 2,460.21
净利润 38.91 376.2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11082】)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用途:日常经营支出
借款金额:人民币 800 万元整
借款期限:2026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27 年 5 月 24 日止(具体以借款凭证
所载的日期为准)。本合同项下首笔用款的发生日不迟于 2026 年 6 月 8 日。
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借款利率:4%
担保方式:(1)公司就本次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对应《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71102】);(2)公司就本次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对应《抵押合同》(合同编号:
【71080264081083】)。
四、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宸颐创与农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
抵押担保并签署相关的《抵押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81083】),抵押
物为公司合法持有的不动产。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抵押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黄字不动产权第003189号),坐落于上海市徐家汇路550号15A、B、C、D室,地
下车库40、41、42、43、44、45号车位,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100,000.00元。
本次抵押为余值抵押,抵押顺位为第二顺位。
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险费、债权实现费(包括但不限于
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
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毕之日止。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71102】)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保证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元。债务履行期限自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7年5月24日止(具体日期以借款凭证
上的记载为准)。
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
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宸颐创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
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董事
会及股东会决议授权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目前
公司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为90.23%(2025年经审计),担
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为84,500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1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
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