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会议资料四: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会议资料十二:关于制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段,
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杭钢第八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二、推举监票人、计票人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述职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总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布议案通过情况
十、律师发表见证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出如下会议注意事项:
一、董事会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
权益,不得扰乱会议正常程序或会议秩序。
三、股东要求在会议发言的,应在会议召开前向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并明确
发言主题,出示有效证件,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能发言。
四、股东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
五、每一股东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同一股东第二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股东之后。
六、股东发言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形成决议的内容。
七、股东会正在进行会议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发言。
八、公司董事会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
题的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对与公司或股东审议内容无关的质询或提问,董事会
有权拒绝回答。
九、股东会召开时,公司董事会不接受股东现场提出的临时提案,也不对股
东会通知中未列的事项进行表决。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一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受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董事会委托,
向股东会作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
职责。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高效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通过
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不断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司运营效能,为公司
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董事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
如下:
一、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年度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应到董事共 58 人次,实到董事共 58 人次,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历次现场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具体如下:
项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三期)的议案》。
项议案:《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关
于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开展金融
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增设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议案》
《关于制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工作
条例>的议案》
《关于制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项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项议案:《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项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浙江资源循
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
《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项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杭钢云高性能智能算力服务项目的议案》
《关
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成员的议案》。
项议案:《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董事履职、绩效评价及其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规模及人员构成符
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2025 年,公司董事积极出席
董事会,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建
设与运作,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充分履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
支持,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现任董事吴东明、瞿涛、王伶俐及原董事秦炬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薪
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价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薪酬及独
立董事津贴事项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考核
方案按年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履职情况进行考评,2025 年度考评结
果均为合格,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 696.13 万元(含税,下同),其
中 604.88 万元已支付,其余 91.25 万元按照业绩和履职考评情况延期支付。具体
领取薪酬情况如下:董事、总经理牟晨晖 251.17 万元,职工董事王海军 69.10 万
元,董事、财务总监陆才平 71.11 万元,独立董事俞乐平 13.68 万元,独立董事
周俊明 13.68 万元,独立董事陈丽君 10 万元,副总经理吴洪义 69.53 万元,董事
会秘书吴继华 70.61 万元,原董事范永强 70.77 万元,原副总经理陈晓东 50.16
万元,原独立董事王红雯 6.32 万元。
三、2025 年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分析
新阶段的关键一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公司始终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经营
策略,优化生产组织模式,持续改善技术经济指标,推进全流程降本增效,推动
钢铁产业亏损面显著收窄;数字产业方面,有序推进杭钢云、浙江云项目建设运
营,加快拓展云服务、算力服务市场,经营业绩稳中有进。报告期内公司业绩扭
亏为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13.90 万元,因公司调整资源综合
利用产业布局,将再生资源、再生科技置出上市公司体系,致使公司营业收入有
所减少,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523.27 亿元,同比下降 17.81%。
(一)钢铁产业
能调控和煤炭总量控制政策,系统统筹原料场投用切换、年定修搭接等关键环节,
精准平衡内外部的多元目标与资源限制,聚焦产品竞争优势强化产销联动,构建
了高品种比例下的精益生产组织模式。炼铁厂聚力开展铁水成本攻坚,高效推进
用矿结构优化、料条清底等工作,高炉稳定顺行达历史最好水平。炼钢厂持续稳
固两炉两机刚性经济生产模式,探索石灰单窑保供运行,转炉工序能耗创历史新
低;铁水直接入炉比例等 6 项指标创历史最优。热轧厂抓好双加热炉生产模式切
换,强化内部管控和精度管理,双炉日产创新高,连续 105 天无废钢刷新历史纪
录,单月热轧原因改判率创历史最好水平。
管理,在筑牢生产保供底线的前提下,大宗原燃料库存较 2024 年年底压降超六
成,废钢极限库存创历史最低,实现低库存常态化运行。直面供应链堵点痛点,
强势突破资源与渠道壁垒,精准拓引优质供应商 154 家,全力打通进口产品国产
化、单一来源替代通道,合金辅料直供比跨越式提升 52.83%、备件资材公开采
购率翻倍式提升 119%。
键跨越,宁钢技术中心成功获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实现国家级研发平台“零
的突破”;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跻身首批浙江省原创技术策源地试
点,钢铁新材料研究院成功升级为浙江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关键技术攻关成效显
著,3 项成果评价等级达国际先进水平。全年发布国家标准 1 项、行业标准 4 项、
团体标准 1 项。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突出,全年受理专利 93 项,授权专利 55 项,
认定技术秘密 110 项。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工业纯铁实现量级跃升,品牌与技术
稳居国内第一梯队。成功突破取向电工钢冷轧断带等技术难题,实现高品质稳定
生产与可靠交付,顺利实现高端碳素工具钢SK7 全流程自主生产,自主研发的“高
塑性工程机械钢NGC02”与“冷轧镀锌基板NMK02(KH)”双双入选 2025 年浙江省
优秀工业产品名单,“汽车冲压轴承用高强度宽钢带”上榜浙江省首批次新材料名
单。
达标,相较 2024 年同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吨钢排放分别下降
覆盖四级网络体系,完成全国碳市场开户与 2024 年度全流程碳核算,顺利通过
碳排放核查。积极深耕低碳技术创新,转炉烟气喷吹生物质、石灰窑尾气二氧化
碳捕集利用等关键技术全面步入试生产阶段。充分吸纳行业节能降耗先进经验与
技术成果,轧钢净环水泵及回用水送水泵节能改造、热轧厂房照明智慧节能改造、
烧结机头电除尘智能控制节能改造等一系列重点项目均已顺利投运;零星光伏一
期项目实现全线并网发电,年均发电量可达 480 万kWh。
(二)数字产业
四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由
下属子公司杭钢云公司投资建设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一期、二期、三期项目。该
项目规划机柜总数 9,670 个,截至报告期末,已建成机柜 7,872 个。截至 2025 年
底,累计 4,104 个机柜已投入运营,承载服务器 29,103 台,其余机柜均已具备投
用条件。为充分释放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算力基础设施效能,公司经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由杭钢云公司投资 29,350 万元建设杭钢云高性能智
能算力服务项目,构建 1152P(FP16 半精度)智能算力集群。项目建成后,将为
广大行业AI应用和开发者提供弹性算力服务,目前各项建设工作正有序推进。浙
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北区)规划建设 5 栋数据楼,截至 2026 年 3 月底,已
全部完成建设和交付,累计投入运营机柜 6,908 个。
合,推动政企客户市场拓展,新增工业设计院、龙游国资等客户上云,国资云平
台全年运行稳定,资源使用率保持在 82%左右,配合完成国资云AI算力资源池
的建设与优化,支撑“AI+智慧监管平台”等创新应用的落地,打造浙江省教育算
力共享服务平台,构建“备课授课一体、智能体开发评测一体、数据共建共享”AI
教育平台。
四、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因素交织下将继续延续供需双弱、结构分化、盈利能力逐渐改善、出口承压等态
势,钢铁企业的发展面临国内政策调整、国际市场波动、供需格局变化多维约束,
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协同化将成为钢铁行业的核心发展方向。
基础制度进一步完善,数据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与数据要素
形成有效协同,面向重点领域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将全面推进。覆盖芯片层、系
统层、应用层的国产算力生态加快构建,从智算装备、绿色算力到行业云应用的
全栈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秉承高质量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实施全面转型升级的发展战略,以钢铁
制造产业为优化升级的坚实基础,聚焦新制造高端、绿色要求,继续深化“低成
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增强钢铁制造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投资
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业务,加大智能算力布局,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致力于将杭钢股份打造成为“钢铁智造+数字科技”双主业协同发展的资本平台。
五、2026 年工作计划及举措
(一)钢铁产业
着眼钢铁行业“减量提质、存量优化”的新发展特征,持续构建新型生产组织
和能源平衡体系,持续打好“稳定顺行和经济运行”组合拳,统筹好降本与提质、
降耗与控产的关系。牢固树立以“高炉为中心”的一体化协同理念,进一步发挥料
场智能高效运行优势,不断提升焦炉生产及环保管控水平,积极探索烧结经济运
行模式和高品种下的转炉经济炉龄控制,加强炼钢“冷待炉+两炉两机”,热轧加
热炉集开集停精益生产模式,强化板型质量及轧制精度攻关。持续深化设备和备
件TPM管理,优化备品备件库存结构,推进关键备件国产化替代和延寿技术,强
化表面处理中心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自力水平。
牢牢把握政策变化和市场动态,加强全要素市场信息收集,全面提升生产保
供和采购经营能力。持续优化供应链布局,积极拓展资源渠道,强化大宗原料库
存风险管控,推动用料结构优化由“需求被动”向“降本主动”转变。推行功能性承
包,稳步提升采购直供比与公开采购率,持续优化供应商队伍。深入践行“大营
销”理念,深入推进差异化、客制化、精品化的产品导向,强化科学研判、深度
调研、信息收集和市场布局,系统推进品牌价值提升。坚定维护好区域市场,拓
展“一单一议”钢种和销量,择机推进产品出口业务,全年优质特色产品占比 63%
以上,切实提升特色产品增量创效能力。
深化“研产销用一体化”协同机制,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一体推进优质特
色产品性能突破、质量提升与市场拓展。工业纯铁要强化工艺稳定性攻关,推进
高纯铁产学研用创新联盟建设,加速提升区域市场占有率。取向硅钢要聚焦 CGO
产品扩量稳质,构建稳定可靠的全链条质量体系;探索“高磁感”“低成本”方向,
全面推进 CGO 产品向 HiB 钢跃升。紧密对接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深挖市场需求增量,统筹推进汽车钢“强性能”、优特钢“稳市场”、深冲钢“优布
局”,推动高盈利产品量的快速拓展和质的有效提升,倾力培植“品牌宁钢”的价
值底蕴。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守“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应急处置”三道防线,
增强生态环保底线意识,压实环保责任体系,持续巩固超低排放与环保 A 级绩
效成果,狠抓焦炉、烧结等重点区域环保举措落实、设施运行和绩效提升,加快
构建智慧环保体系与风险预警机制,推动管理模式向源头预防、全过程管控和智
能化决策转变。
(二)数字产业
持续推动客户入驻数据中心,提升客户服务满意度,加快杭钢云高性能智能算力
服务项目(一期)建设投运,搭建智算调度运营平台并对外服务。
维管理水平,强化服务标准与流程的提级优化,增强客户服务的专业性与满意度。
深入对标行业内领先企业的运维保障体系标准,系统性地健全完善运维管理机制,
持续完善信创云(国资云)平台运维保障体系,提升平台安全稳定运行能力。
六、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和采取的对策
(一)市场风险
钢铁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期,产业发展面临国内政策调整、国际市场波动、供
需格局变化等多维约束,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对策:公司将结合自身特点,主动适应并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状态,继续坚持
“低成本、高效率”的经营策略,深挖降本增效潜力,强化生产平衡与经济运行,
持续优化大宗原燃料资源布局,加快推进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
及竞争力,提升节能降碳能力,努力创造效益。
(二)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和建设过程中存在高温高热等因素,相关操作人员存在一定的安全
生产风险。
对策:公司将始终把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树牢“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
价”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保障能力。持续推进危化品及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不断加强技改检修安全管
理,确保过程受控,创新培训模式,规范应急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减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风险。
(三)环保风险
在 2030 年碳排放达峰和 2060 年碳中和背景下,环保标准不断提高,对公司
环保达标排放、节能减排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压力凸显。公司虽然向来重视环境
保护工作,在环保方面投入巨大,具备较为完善的环保内控制度和环保处理设施,
但公司面临的环保压力仍然存在。
对策:公司将坚定不移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扣“环境经营、
绿色发展”工作思路,持续巩固超低排放与环保 A 级绩效成果,保持各类污染物
达标合规排放,筑牢公司高质量发展的绿色根基。
(四)竞争风险
近年来,全国各地掀起数据中心建设热潮,除电信运营商、第三方 IDC 运
营商、互联网企业外,其他行业企业主体也纷纷加入 IDC、云平台建设或者运营
的行列,目前这些企业新建的数据中心陆续完成建设交付,公司数据中心未来可
能面临价格竞争和客户稳定性压力。
对策:公司致力于打造高等级的绿色数据中心,聚焦细分市场,构建全链条
解决方案能力。通过充分发挥现有能耗指标优势、土地资源优势等,有效降低运
营成本,快速在新兴领域树立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同时,公司将持续优化服务
水平,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制定差异化的服务策略,提供高可靠性的高品质服务,
全面提升客户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客户粘性,巩固市场地位。
该报告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5 年年度报告
摘要同时刊登于《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司 2025 年年
度报告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印刷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38,999.02 元;母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 216,072,218.78 元,加上 2025 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 274,021,264.75 元,减去 2025 年母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 21,607,221.88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8,486,261.65 元。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兼顾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根据《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0.0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377,189,083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6,885,945.42 元(含税)。如在公司利
润分配预案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
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 2025 年度拟不送红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6,885,945.42
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6,885,945.42 0 168,859,454.1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138,999.02 -628,119,636.11 182,231,004.36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468,486,261.6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85,745,399.5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40,583,210.9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否
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不适用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制度及国有企业薪酬管
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业绩表现及个人绩效考核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 年度在公司领取的税前薪酬如下:
姓名 职务 备注
薪酬(元) 付金额(元)
吴东明 董事长 0 - 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薪酬
瞿 涛 副董事长 0 - 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薪酬
王伶俐 董事 0 - 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薪酬
较以前年度薪酬出现较大幅
增长,主要系公司 2025 年度
经营业绩实现扭亏为盈;同
时,其分管经营的浙江云计
算数据有限公司业务大幅增
牟晨晖 董事、总经理 2,511,700 577,968.19
长,利润总额由 2024 年度的
的 6828.08 万元,根据考核
方案其 2025 年度薪酬相应
提升。
月 10 日期间,任公司职工监
王海军 职工董事 691,000 -
事,2025 年 9 月 10 日起任
公司职工董事。
陆才平 董事、财务总监 711,134 -
吴洪义 副总经理 695,300 38,100
吴继华 董事会秘书 706,105.40 -
于 2025 年 10 月离任,离任
陈晓东 副总经理 501,625 103,125
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于 2025 年 8 月离任,离任后
范永强 董事 707,710.07 193,350.07
仍在子公司任职。
由股东单位考核并发放薪
酬,于 2025 年 3 月离任,离
秦 炬 董事 0 -
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
合计 - 6,524,574.47 912,543.26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薪酬水平,拟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6 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方案
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
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再另
行领取董事津贴。
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事项
高管人员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
税等费用。
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
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
序号 银行 授信额度(亿元)
合计 - 259.29
授信期限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银
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
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
以上授信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
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及自身经营发展实
际,严格按照监管规则与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规范常态化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象均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基于同一控制体系下统筹运营、长效协同
管理需要,公司拟与杭钢集团作为签约主体统一签署为期三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框
架协议。前述框架协议包括《关于原燃材料采购的协议》
《关于商品销售的协议》
《关于接受劳务的协议》
《关于提供劳务的协议》,对交易对象、标的品类、定价
原则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作为双方后续开展相关业务合作的依据。框架协议实
行三年一签、滚动续期管理;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将结合年度经营实际及业务需
求,按规定逐年履行日常关联交易规模额度的预计及审议程序。本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杭钢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均须严格遵照框架协议相关约定合规开展业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杭州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和 2026
年预计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内容 2025 年度预计金额
向关联人购买原燃材料 购买矿石矿粉、煤、合金、废
和动力 钢、钢材、设备等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销售热卷、铝锭、煤、矿等 900,000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
公司及下属公司
检修协力、劳务、运输、工程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80,000
服务、后勤保障服务等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后勤保障服务等 20,000
(二)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杭州钢铁(香港)有限公司 购买矿石矿 230,377.31
向关联人购买原燃
粉、煤、合金、
材料和动力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17,109.68
废钢、钢材、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设备等 1,355.79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6,524.05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5,644.30
浙江德清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122.50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4,703.94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 4,772.99
合 计 272,610.56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521,311.55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3,675.02
杭州杭钢合金钢铸造有限公司 1,512.26
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25,857.80
宁波古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热卷、铝 12,022.16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锭、煤、矿等
宁波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8,772.68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6,386.58
浙江省冶金物资有限公司 1,250.19
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等 1,892.77
合 计 582,681.01
杭州紫云能源综合利用开发有限公司 935.01
宁波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 3,624.79
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 15,522.64
检修协力、劳
浙江杭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务、运输、工 4,134.6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 程服务、后勤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41.41
劳务 保障服务等
浙江省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694.39
浙江省环保集团宁波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3,209.93
浙江杭钢公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等 1,158.14
合 计 30,920.91
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3,876.63
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后勤保障服 523.12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浙江东菱商贸有限公司 务等 591.35
浙江杭钢国贸有限公司 570.26
浙江钱塘江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田分公司 749.76
杭州东菱物资有限公司等 1,886.08
合 计 8,197.20
(三)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 2026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象均为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杭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公司拟以同一控制为口径,对公司与杭钢
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拟发生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 2026 年 3 月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 上年实际发生
关联人 交易内容 31 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类别 预计金额 金额
生的交易金额
购买矿石矿
向关联人购买
粉、煤、合金、
原燃材料和动 1,000,000 68,748.73 272,610.56
废钢、钢材、
力
设备等
向关联人销售 杭州钢铁 销售热卷、铝
商品 集团有限 锭、煤、矿等
公司及下
属公司
检修协力、劳
接受关联人 务、运输、工
提供的劳务 程服务、后勤
保障服务等
向关联人提供 后勤保障服务
劳务 等
二、关联交易对象介绍
企业名称: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143049039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章建成
成立日期:1963 年 08 月 16 日
住 所:浙江省杭州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
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人民币
股 东: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杭钢集团 90%的股
权;浙江省财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杭钢集团 10%的股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钢铁、钢材及其延伸产品的制造、加工,建
材、五金产品、煤炭、矿产品(不含专控)、金属材料的销售,环境工程、市政
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住宿服务(凭许可证经营),
餐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自有房屋租赁,网络技术服务,旅游服务,饮用水
供应(凭许可证经营),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品),装卸服务,道
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经营),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健康管理咨
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物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治理工程、水污染治
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固体废物治理工程施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工程设计和管理服务,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物业管理,机
械设备租赁,医疗器械制造及销售(凭许可证经营),药品生产(凭许可证经营),
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和信息技术服务,质检技术服务,实业投资,资
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
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杭钢集团总资产 12,299,197 万元,净资产 4,346,125
万元;
三、关联关系
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象皆为公司控股股东杭钢集团或
其下属子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款
第(一)项及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均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杭
钢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前述关联方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付款项信用基础良
好,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包括:
子公司根据关联方的采购需求销售热卷、合金、矿石矿粉等商品,公司向关联方
销售商品,一律以市场价格结算。
源优势和较强的物资供应能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年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
安排,依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编制相应的原燃材料采购计划,结合市场情况,采
用招标、比价等方法,向关联方采购矿石矿粉、煤、合金、废钢等原燃材料,采
购价格一律以原燃材料的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
和技术力量,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检修、工程建设、技
术服务、物流运输、后勤保障等相关服务。同时,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关联方提
供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后勤保障等方面服务。费用一律以市场价格结算。各项劳务、
服务的具体范围、标准、期限及其他相关要求,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行业规范,另行签订具体的合同或协议予以明确。
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原则上
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
利益。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没有市场价格参照,则按
成本加成价定价;既没有市场价格,也不适合成本加成定价的,按照协议价定价。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
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
度,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关联交易均遵循自愿、公平、公允的原
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
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
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根据下属各子公司
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2026 年度公司拟为
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 35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涉及被担
保单位 6 家,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
被担保方
担保方 截至2025 2026年计 占上市公 是否
最近一期 担保预计 是否关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年年底担 划担保额 司最近一 有反
资产负债 有效期 联担保
例 保余额 度 期净资产 担保
率
比例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
杭钢股份 100% 86.83% 45,735 120,000 6.18% 12个月 否 否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
杭钢股份 100% 67.85% 6,740 30,000 1.54% 12个月 否 否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浙江云计算数据中
杭钢股份 100% 38.56% 0 100,000 5.15% 12个月 否 否
心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
杭钢股份 100% 43.62% 4,275.93 50,000 2.57% 12个月 否 否
据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
杭钢股份 100% 32.49% 243.02 40,000 2.06% 12个月 否 否
限公司
杭州杭钢
金属材料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
电子商务 料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
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
会审议通过 2027 年度担保计划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是否存
在影响
被担保方股 被担保
序 被担保方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东及其持股 经营范围 人偿债
号 名称 表人 (万元)
比例 能力重
大或有
事项
实业投资;服务: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投资咨询、投资
宁波钢铁有
杭州杭钢 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
限公司:71%;
金属材料 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
电子商务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除危险
化学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网上批
发、零售:金属材料。
电子商务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成果转让,投资管理(以上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以上
德清杭钢 杭州杭钢金 除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前置许可经营项
金属材料 属材料电子 目外),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电子商务 商务有限公 国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网上批发、零
有限公司 司:100% 售: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冶金炉料、煤
炭(无仓储)、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一般物资仓储服务(除
危险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杭州杭钢
杭州钢铁股 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
云计算数
据中心有
限公司
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
软件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数据服务;数据
浙江云计
杭州钢铁股 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
算数据中
心有限公
司
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
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数据处理技术服务,数据库技术服务,计算机、
通信设备、电子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信息
浙江省数 杭州钢铁股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培训服务
(不含办班培训),经营电信业务(凭许可证
限公司 100% 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技
杭州杭钢金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属材料电子 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
江苏杭钢
商务有限公 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
联鑫新材
料科技有
市联鑫钢铁 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限公司
有 限 公 司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方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2025 其中:2025
序 被担保方 2025 年末 2025 年末 2025 年末 2025 年 2025 年
年末银行 年末流动
号 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贷款总额 负债总额
杭州杭钢金属材料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德清杭钢金属材料
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杭州杭钢云计算数
据中心有限公司
浙江云计算数据中
心有限公司
浙江省数据管理有
限公司
江苏杭钢联鑫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股东会
决策通过后,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相关
事宜,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
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
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
担保风险较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安排公平对等、
权责匹配,不存在单方超额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具备合理商业逻辑与公允性。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
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担保全部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为 56,993.95 万元,占本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
产的 2.93%。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避市场形成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在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规避市场形成的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开展期货及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方式
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美元,为进出口业务的结算币种。
商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钢材、
铁矿石、煤焦等。
公司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为远期结售汇业务等金融工具,商品类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为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
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为具有授信额度的商业银行。商品类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交
易对手方为证监会批准备案过的可开展场外衍生品业务的金融机构。
(三)交易金额
货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一时点总持有量折合不超过 2 亿美元,在前
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商品类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实际占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四)资金来源
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
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7 年度
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计划之日止。
(六)人员资质
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且配备人员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仍
存在政策风险、基差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汇率波动风险等。
(二)风险应对措施
办法》,明确了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易审
批流程、审批权限、交易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
使用程序,加强日常监控,动态开展资金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
律,提高套期保值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水平,以便针对市场剧烈波动及时
制订、实施应对方案。
理和应急处理方案,职能部门做好风险管理实施过程管控,及时对相关情况做出
有效反应。
三、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严守套期保值原则,不开展
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同时,已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考量业务规模、自身资
金实力、风险敞口、人员专业能力等因素审慎开展。
(二)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
控制制度,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明确
了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交易审批流程、审批权限、交易
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内容,能够有效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
有效控制。
(三)公司设立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岗位,配备具备资质并接受过专业培训的
人员。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防范汇率波动风险,有效规避商品价格
波动风险,保持生产经营的稳健性。
公司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
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投资理财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存量资金
的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钢铁”)拟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具体计划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宁波钢铁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
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钢铁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
募集资金、银行贷款资金进行投资。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宁波钢铁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
理财子公司)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
财产品,包括“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本公司与受托方不构成关联
关系。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7 年度投资理
财计划之日止。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签
署相关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公司财务处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针
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
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公司财务处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
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审计处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开
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
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债权投资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科目,收
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
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益
银行类理财产品 127,851.67 2,172.98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89,992.36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9.7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
需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
董事三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同行业、同区域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的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如下:
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支付独立董事津贴 100,000 元人民币(税后)。独
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
担。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关于制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制定《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附件:《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
流程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具体按照《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处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支持部门,负责协调相关
部门完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的日常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协
调、材料准备、薪酬核算、档案管理、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执行董事会和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定。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公司工资总额严格依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
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国有资
产监管及工资分配相关规定,遵循工资效益联动原则,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效益、
发展实际与人力资源状况依规核定、动态确定。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
略、岗位价值等因素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
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
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如下:
(一)董事薪酬与津贴
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不领取薪酬,也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为准。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专项奖励、
津贴补助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权责及风险承担、市场薪酬水平等综合因
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管理工作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
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60%。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以
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三)专项奖励: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
对有特殊贡献或完成重大临时性事项进行奖励,奖励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查批准后执行。
(四)津贴补助:为在特殊劳动条件下的额外劳动消耗或为额外费用支出而
支付的报酬,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防暑降温费等,具体依据国家、
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经营者履职待遇、福利管理等制度规定执行,与业绩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无关。
第十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相关事项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由
公司承担,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发放。在公司领取薪酬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基本薪酬按
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度考核发放;其中兼任下属子公司负责人或者分管下属子
公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其绩效薪酬按一定比例实行递延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
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从薪酬中扣除(或代扣代缴)下列款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
人: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企业年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任等原因离任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及实际绩效计算并按本制度发放。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当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
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参考或参照以下依据: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
(二)所在地区薪资水平;
(三)通胀水平以及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
(四)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六)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的其他重大变化。
第六章 止付与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严重违法违规被公司董
事会认定属于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年薪或津贴的发放。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
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
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
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
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相抵
触时,则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十三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研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
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现拟提名吴东明先生、瞿涛先生、牟晨晖先生、王
伶俐女士、陆才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
附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东明,男,1971 年 11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
理、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杭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幸福
之江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等职务。现任杭
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等职务。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瞿涛,男,1970 年 1 月出生,大学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杭州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处处长、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宁波钢铁有
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务。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
份。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牟晨晖,男,1969 年 3 月出生,硕士,正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省财政厅
资产处副处长、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浙江航民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杭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幸福之江资本运
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截
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王伶俐,女,1974 年 12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学历。曾任商务部外资司、服
务贸易司处长,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诚通控股集团股权管理部总经
理,北京诚旸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北京诚
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等职务。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陆才平,男,1982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曾任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产科科长、浙江杭钢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宁波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杭钢云计算数据中心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德
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现任杭州杭钢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等职
务。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十四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研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拟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职
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按照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现拟提名俞乐平女士、周俊明先生、陈丽君女士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将采用累积投票制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
谢谢!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俞乐平,女,195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结
业。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企业
法律顾问。曾任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经理,浙江浙
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商财产
保险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业务总监、浙江省总会计师
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杭州
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
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
生实务导师等职务。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周俊明,男,1975 年 4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副
会长、浙江森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道德与纪律委员
会委员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北京盈科(杭州)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职务。现任 上海中联(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
省律师协会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
员、第二届浙江省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等职务。截至目前未持
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陈丽君,女,1967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行政管理
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研
究所所长。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第七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截至目前未
持有公司股份。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
现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吴东明先生、瞿涛先
生、牟晨晖先生、王伶俐女士、陆才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非独
立董事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
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
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
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我们认为吴东明先生、瞿涛先生、牟晨晖先生、王伶俐女士、陆才平
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一致同意提名前述人员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俞乐平女士、周俊明先
生、陈丽君女士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与职业素养,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且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相关要
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
满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存
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俞乐平女士、周俊明先生、陈丽君女士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之十五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俞乐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
尽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俞乐平女士,1958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结
业。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注册企业
法律顾问。曾任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资产财务部经理,浙江浙
商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浙商财产
保险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咨询业务总监、浙江省总会计师
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杭州
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永
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和浙江工商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
生实务导师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2025 年应 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2025年出席
参加董事 式出席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俞乐平 7 7 2 0 0 否 2
董事会会议。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33 项议案,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
议材料,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研究,审慎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对所参与
表决的董事会所有议案都投了同意票。2025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的股东会,
在会后,积极督促公司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
姓名 2025 年应参加 2025 年出席会 2025 年应参加 2025 年出席
会议次数 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俞乐平 5 5 1 1
关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事项。本人均
亲自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同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审慎研究会议各个
决策事项,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姓名 2025 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2025 年出席会议次数
俞乐平 3 3
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前置审核,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本人
同其他独立董事审慎研究会议事项,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合法合规,不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面对面沟通,主要就有关公司财务、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2025 年,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
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关注公司年审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项目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
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等安排,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
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确保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
整的披露。
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就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6
年审计工作计划、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情况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
确保公司 2025 年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顺利推进。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股东会表决事项中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
案表决情况;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及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关注事项,确保公司与中小股
东的信息沟通渠道顺畅。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的
相关要求,2025 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履职期间,本人除按
规定参加公司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
通过实地考察、听取管理层专项汇报、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方
式,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内控的建设及执行情况,面对面听取
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财务运行等方面的情况汇报,运用
自身财务领域专业特长,就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与管理层进行沟通交流。
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顺畅的沟通,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公共传媒对公司的各类报
道,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持续关注和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有效的配合开展工作。在对公司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决策之前,及时为本人提供了
会议决策所需的相关详备材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相关情况,为相关决策
的作出提供支撑。在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积极听取了本人提出的相关建议,切
实保障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日
常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
前置审核。本人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后认为公司于 2024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
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
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
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
避表决。
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本人认为该次交易符合公
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
后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都对上述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上述定期报告所包含
的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不存在
重大内控设计漏洞,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按照要求披
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照客观、独立、公正的执
业准则,顺利完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的审计工作。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
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
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被提名人的履历、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等,同意
董事会提名王伶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丽君女士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作为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
绩效考核办法开展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
况和经营成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
实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在董事会对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充分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提升董事会科学决策及公司治理水平,维
护好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相关监管要求勤勉履职,充分利用自身专业领域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继续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持续维护好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乐平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周俊明
本人作为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周俊明先生,1975 年 4 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曾任义乌市律师协会副
会长、浙江森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道德与纪律委员
会委员及专门委员会委员,浙江省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北京盈科(杭州)
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等职务。现任上海中联(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
省律师协会财富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与保险专业委员会委
员、第二届浙江省维护公安民警合法权益律师服务团成员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2025 年应 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2025年出席
参加董事 式出席 未亲自出席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周俊明 7 7 2 0 0 否 2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 7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
会,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董事会 2025 年共审议了 33 项议案,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充分发挥自身法律专业领域优势,积极参与
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研究,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
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对所参与表决的董事会所有议案都投了同意票。
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自 2023 年 5 月 18 日起兼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自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投资者关系管理委员会
独立董 2025 年 2025 年 2025 年 2025
事姓名 应参加 应参加 应参加 年出席 2025 年出
出席会 出席会 参加会议
会议次 会议次 会议次 会议次 席会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数
周俊明 1 1 1 1 1 1 0 0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事项,提名委员会审议了
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相关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
委员会会议,审慎研究会议各个决策事项,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姓名 2025 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2025 年出席会议次数
周俊明 3 3
公司 2025 年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主要是
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前置审核,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本人
同其他独立董事审慎研究会议事项,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合法合规,不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计师事务所进行面对面沟通,主要就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公司 2024 年年
度报告审计等相关事项进行讨论,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
司审计范围、项目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
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在会上与公司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确保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时、准确、
完整的披露。
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就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6
年审计工作计划、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情况进行深入的沟通交流,
确保公司 2025 年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顺利推进。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等多种方式,与公司中小投资者开展直接沟通交流。在股东会审议过程中,重点
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相关议案的合规性及表决情况;同时,本人参加了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更直观地了解和掌握公司中小股东的核心关注事
项,并对公司与中小股东之间的信息传递沟通持续监督,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
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工作时间的监管要求,本年度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履职期间,本
人除按规定参加公司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及下属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外,多次赴公司现场履职,重点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重大事项进展、规范运
作、风险管控、合规建设等情况;运用自身法律专业特长,听取管理层的专项汇
报,对公司生产经营、重要交易的协议安排等事项进行了解与核查,积极为公司
的经营发展提出专业建议。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高效地配合本人开展工作。在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决策之前,及时提供
了决策所需的相关详备材料,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审议事项的相关情
况,为本人独立、审慎履职提供支撑,确保本人依法、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日
常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
前置审核。本人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后认为公司于 2024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
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
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
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
避表决。
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本人认为该次交易符合公
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
后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都对上述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上述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不存在
重大内控设计漏洞,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按照要求披
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评价,本人作
为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事
先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审查了被提名人的履
历、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等,同意董事会提名王伶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
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
法开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
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 2026 年的履职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供合理化建议,增
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俊明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丽君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选本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
人从 2025 年 9 月 10 日开始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在本人履职期间,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
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陈丽君女士,1967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行政管理
研究所所长等职务。现任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研
究所所长。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第七届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
(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出席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亲自 通讯方 委托 是否连续两
姓名 2025 年应参加 缺席 2025年出席
出席 式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出
董事会次数 次数 股东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陈丽君 2 2 1 0 0 否 0
注:仅统计 2025 年任职期间(即 2025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会议出席情况
召开股东会。本人均按时出席全部董事会会议,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
验,认真审议和决策各项议题,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董事会作出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对所参与表决的董事会议案都投了同意票。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开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杭钢云高性
能智能算力服务项目的相关事项。本人出席会议,积极参与审议研讨,并对该事
项表决同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事,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就公司 2025 年内部审计
工作总结和 2026 年审计工作计划、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情况进行了
沟通交流,重点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范围、项目人员和时
间安排、总体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
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确保公司 2025 年年报编制及披露工作顺利推进。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说明会的开展情况,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诉求;密切留意公司上证 E 互动平台投
资者的问询与反馈,更直观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关注事项,公司与中小股东的信
息沟通渠道顺畅。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
格遵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现场工
作职责,自任职起至 2025 年末,现场工作时间为 6 日。现场履职期间,本人除
按规定出席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外,通过现场座谈、面对面专
项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开展深度交流,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各项重
大事项进展。充分发挥自身人力资源专业优势,对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则开展专业解读,对公司进一步优
化薪酬体系、完善薪酬管理制度等事项提供专业建议。日常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履行自身的独立董事职责。
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与本人保持有效沟通交流。每次召开相应会议之前,都
提前提供相关详细会议资料,有利于本人进行科学决策,对各项议案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
认为公司披露的上述定期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议案,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未发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起到应有的作用,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持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丽君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红雯(已届满离任)
本人因连续任职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钢股份”)独
立董事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本人申请辞去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完成了独立董事的补选,本人于完成独立董事补选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红雯女士,1972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浙江上市公司
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
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钢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浙江普华天勤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浙江财经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姓名 会情况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2025年出席
参加董事 式出席 次未亲自出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席会议
王红雯 5 5 1 0 0 否 0
注:仅统计 2025 年任职期间(即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的会议出席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履职期间,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
认真审阅各项议案,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金融专业领域特长,切实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2025 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共审议
了 29 项议案,本人以独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促进董事会的科
学决策和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对所参与表决的董事
会所有议案都投了同意票。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
事姓名
参加会议 出席会 参加会议 出席会 参加会议 出席会 参加会议 出席会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议次数
王红雯 4 4 1 1 1 1 1 1
审审计机构聘任、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5 年工作计划、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度董事、高管
薪酬事项;提名委员会审议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相关事项;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及公司 ESG 报告等事项。本
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参与会议审议事项的研究讨论,
助力公司作出科学决策。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姓名 2025 年应参加会议次数 2025 年出席会议次数
王红雯 3 3
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前置审核,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形式集体决策,本人同
其他独立董事审慎研究会议事项,确保公司关联交易等事项合法合规,不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面对面沟通,主要就有关公司财务、
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2025 年,在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
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关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
展情况,关注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范围、项目人员和时间安排、总体
审计策略、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及拟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关键审计事项等安
排,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与交流,确保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的表决情况,通过公司召开的年度及季度常态化业绩说明会,及时了解公司中小
股东的关注事项,确保公司与中小股东的信息沟通渠道顺畅。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监管要求,本人在
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截至任职结束,本人本年度现
场工作时间共 9 日。在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利用出席公司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现场会议期间及现场座谈、面
对面专项沟通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等开展深入交流,
对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实地了解,充分发挥自身
专业优势,对公司的战略规划、产业发展、重大交易等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
议。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公共传媒对公
司的各类报道,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开展相关工作。在公司召开会议前,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
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切实保
障了本人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日
常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
前置审核。本人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后认为公司于 2024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
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对
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的生
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
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
避表决。
资源循环有限公司以股权及部分现金方式收购公司下属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根据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前置审核,本人认为该次交易符合公
司发展实际,交易价格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允,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关联交
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本人履
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后再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都对上述各期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上述定期报告所包含的
信息能够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按照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构建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不存在
重大内控设计漏洞,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公司按照要求披
露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续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照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
准则,顺利完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的审计工作。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
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相关业
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议
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公司召开了提名委员会会议事
先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核,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审查了被提名人的
履历、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等,同意董事会提名王伶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丽君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
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在召开董事会审议该议案之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为公
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的考核,是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绩效考核办
法开展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
果,体现了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机制,薪酬发放水平合理。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的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
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本人利用自身
专业优势,审慎决策会议相关事项,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维
护了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自 2025 年 9 月 10 日起,本人便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相应职务,离任后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
作人员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红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