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5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18 号文)批复,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528,089 股,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44.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9,999,960.5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合计人民币 11,090,838.6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120 号《验
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
合计 91,986.28 78,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公司及鑫铂光伏会同国元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长支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长市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
州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三
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四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安徽天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杨村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市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
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长支
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
河支行
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天长支行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于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结余募集资金(包含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以及结余的累计利息)
详见《关于 2021 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截至目前,公司已按照计划将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到公司一般银行账
户,并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
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