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夫特: 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20: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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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盛普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
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相关评估资料,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
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聘请的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法定资格,
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
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的定价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法、收益法对标的资
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
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
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评估方法与
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评估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
且符合评估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
值公允、准确。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结果为基础并经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合理,评估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埃夫特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
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
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杜颖洁     马占春       王   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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