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汇洲 公告编号:2026-027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新融中街1号院首特钢大厦1号楼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3人,代表股份482,691,39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4.11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868,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8人,代表股份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0人,代表股份25,551,51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27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6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6人,代表
股份24,887,2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4%。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决议: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4,413,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2851%;反对7,99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7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046%;反对7,99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988%;弃权2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表决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4,094,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2189%;反对7,89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95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534%;反对7,890,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796%;弃权70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表决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3,985,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1964%;反对8,06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8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276%;反对8,061,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489%;弃权64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表决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473,198,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0333%;反对8,664,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0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8479%;反对8,664,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108%;弃权82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表决结果: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4,149,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8.0279%;反对8,777,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21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553%;反对8,777,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526%;弃权5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武剑飞先生、刘京平女士、孙斌先生、苏丽女士、
孙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
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表决结果:以上人员均当选。
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夏朝恒先生、刘天保先生、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1)总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表决结果:以上人员均当选。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向股东会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的提案、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