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98 证券简称:康普顿 公告编号:2026-016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下称“恒嘉世科”)
持有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9,207,2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6.99%;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
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路邦化工”)持有公司股份 66,654,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99%;上述股
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
取得:63,666,29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4.83%;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2,987,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收到控股股东路邦化工发来的《关于通过集中竞价
形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路邦化工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东数量不超过 2,564,4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66,654,090股
持股比例 25.99%
当 前持 股 股 份来 IPO 前取得:63,666,290股
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2,987,800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恒嘉世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一致行动关系形
股东名称
(股) 例 成原因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 系恒嘉世科母公
公司 司
第一
恒嘉世科国际(香港) 系路邦化工全资
组 69,207,200 26.99%
有限公司 子公司
合计 135,861,290 52.98%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青岛路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2,564,4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1%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564,400 股
持数量
减持期间 2026 年 6 月 15 日~2026 年 9 月 14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拟减持原因 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路邦化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
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
总数的 5%,且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3)若未按照上述承诺
进行减持,减持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公
司/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
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路邦化工根据自身资金需要及业务发展的自主决定。在减持
期间内,路邦化工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
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 持 计 划 实 施 是 否 可 能 导 致 上 市 公 司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风 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
的规章制度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康普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