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泰达: 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20: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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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6-038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第 3 号》”)、《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
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交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申请,经审核确认,本次注销部
分股票期权事宜已经办理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当公司层面未满足当年业绩考核要求,即 X 等于 0%时,则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数量注销;如果公司层面满足当年业绩考核要求,即 X
不等于 0%时,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数量×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考
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1)公司层面 2024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导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注销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5)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3,807,508.85 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
励计划或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值为 54,748,847.58 元。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涉及已
获授但未行权的 93.0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由公司注销。
   (2)公司层面 2025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导致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注销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6)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64,000.75 元,剔除本激励计划及其他激励
计划或持股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对公司损益影响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值为-4,064,000.75 元。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标,涉及已获授
但未行权的 93.00 万份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应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
劳动或劳务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继续有效,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离职前需缴纳完毕
股票期权已行权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 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30.00 万份股票期权。
   综上,公司本次拟对上述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合计 216.00 万份股票期权进
行注销。
   (1)期权简称及代码:中航 JLC1、850074
   (2)注销数量:2,160,000 份
   (3)剩余期权数量:0 份
   (4)注销日期:2026 年 5 月 19 日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监管指引第 3 号》和《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期权注销确认书》。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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