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恩集团: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20: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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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66        证券简称:播恩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播恩集团”)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因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
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68.49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会议,审议通过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
           《关于核实<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
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
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49)。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
《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注销相关事
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来,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个人原因离职的,自情
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原激励
对象(包含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中 1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
资格。公司将注销该 1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5 年营业收入
增长率不低于 10%。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以 2022-2024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个行权期      低于 10%。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以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个行权期      于20%。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以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个行权期      于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公司 202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6,044.39 万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
标为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2,602.68 万元。因此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
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
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影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 70 人,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4.49
万份。
   综上,本次注销共影响激励对象 82 人,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
权合计 168.49 万份。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
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96 人调整至 84 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 476.30 万份调整
为 307.81 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
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造成影响,不
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
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未
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
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8.49 万份,
涉及激励对象 82 人。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涉及的激励对象名
单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
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符合《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应的
法定程序。
   六、备查文件
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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