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26-020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
(包括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3 名,任期
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培飞先生、徐
建龙先生、徐红女士、张江平先生、郭娈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一);同意提名俞春萍女士、龚刚敏先生、朱加宁先生为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
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俞春萍
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并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仍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
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一: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男,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大学工
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会计师,中共党员,现任本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曾
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培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26,902,5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
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培飞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男,196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大学
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经济师、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本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美大电器有限公司董事,美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建龙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为 18,642,2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
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
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建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女,197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浙江大学
工商硕士总裁研修班进修,2012 年 7 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曾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美
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徐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
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徐红女士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男,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
现任本公司橱柜部部长、职工代表董事。曾任股东代表董事。
截 至本 公告日, 张 江平 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为 13500 股, 占公司 总股本 的
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
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
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江平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女,198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在本公司
财务部工作。曾在本公司内审部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郭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法
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郭娈女士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女,1965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浙江稠
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贝因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6 年 4 月 22
日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俞春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
违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俞春萍女
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男,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教授,中
共党员。1989 年同济大学应用数学专业毕业,1992 年上海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硕士
研究生毕业,2007 年获上海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博士学位。1992 年起在浙江财经大
学工作,从事教学科研与管理、社会服务工作,历任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
MBA 学院院长、学报编辑部主任等职。2024 年 1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
授。2023 年 3 月 6 日起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龚刚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
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龚刚敏先生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男,195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学院法律本科
毕业,浙江大学法学研究生结业,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博士研究生结业。现任北
京浩天(杭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律师学院硕士生
导师,杭州仲裁委、广州仲裁委仲裁员。2022 年 11 月起任安徽华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 6 日起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加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
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申请查询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无违
法违规信息及不良诚信信息记录,未纳入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朱加宁先生
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