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
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于 2022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期间回购
的 14,523,100 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股份进行注销。
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573,886,283 元减少为 559,363,183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太龙药业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股票的公告》《太龙药业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太龙药业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6-023、临 2026-024、2026-027)。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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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工商信息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
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
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
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
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发区金梭路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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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