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21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
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
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临 20260-12 号《关于
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以及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披露的临 2026-020 号《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603,199,591.58 元 , 盈 余 公 积 113,438,195.68 元 , 资 本 公 积
限。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
理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
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累计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
申报债权,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
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公司签收时
间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