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2 证券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0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决权股份总数的37.5855%。
权股份19,756,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87%。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3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9,756,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87%。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04%;1,200,100 股弃权,占参加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13,297,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3078%;反对 5,258,6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6177%;弃权 1,20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6.0745%。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19%;869,400 股弃权,占参加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13,846,3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862%;反对 5,040,4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5.5132%;弃权 86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56%;727,400 股弃权,占参加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9%。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14,645,6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1318%;反对 4,383,18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863%;弃权 72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6%;1,159,100 股弃权,占参加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13,162,4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6245%;反对 5,434,6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5085%;弃权 1,15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5.867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15%;1,417,300 股弃权,占参加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5%。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11,637,8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8.9074%;反对 6,701,0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187%;弃权 1,41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1739%。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9%;1,267,300 股弃权,占参加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1%。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13,133,6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6.4787%;反对 5,355,2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7.1066%;弃权 1,26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6.4147%。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案》
表决结果: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7%;1,410,800 股弃权,占参加
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0%。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11,090,6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1376%;反对 7,254,7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7213%;弃权 1,41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7.1410%。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71%;122,000 股弃权,占参加会
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结果如下:
同意 8,639,56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7309%;反对 10,994,64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6516%;弃权 12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兄弟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