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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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
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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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限公司会议室。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9,993,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2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1,55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3023%。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 人,
代表股份 1,55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23%。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1,55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023%。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表决,审议并
通过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08,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832%;
反对 91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36%;弃权 3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15,0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41%。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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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30,680,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76%;
反对 8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46%;弃权 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86,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92%。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68,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282%;
反对 84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39%;弃权 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74,3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92%。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39,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064%;
反对 89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66%;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45,5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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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7%。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73,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27%;
反对 84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95%;弃权 3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80,1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92%。
表决结果:通过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118,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537%;
反对 95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2%;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79,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7%。
表决结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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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72,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15%;
反对 8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5%;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78,6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7%。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02,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86%;
反对 9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44%;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9,0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7%。
表决结果:通过
及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9,764,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40%;
反对 93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89%;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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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95,8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7%。
表决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0,679,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67%;
反对 8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3%;弃权 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85,400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7%。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康晨、尹杰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如下: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
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