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ST 得润 公告编号:2026-03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发出
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召开当日)下午 15:00。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3 人,代表股份 39,567,9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 16,075,0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0.948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5 人,代表股份 10,338,8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103%。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向股东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进行了述职。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122,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34%;反对
认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629,2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0,9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38%;反对
默认弃权 5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77,9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73%;弃权 11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7,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4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42,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28%;反对
认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49,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4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7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653%;反对
认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86,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2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056,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64%;反对
认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63,1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09%。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93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094%;反对
认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45,6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7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835,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494%;反对
认弃权 2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342,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09%。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总表决情况:同意 39,146,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48%;反对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653,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4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冷佳霖、严晗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