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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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6-033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室。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9687%。其中: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213,200股,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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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01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749,435,0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2.9536%。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 9,127,6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6449%。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 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13,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151%;参加网络投
票的 8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914,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629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 结 果:同 意 742,392,850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 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87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23%。
   总 表 决 结 果:同 意 742,392,853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 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872,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24%。
   总 表 决 结 果:同 意 742,492,854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 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72,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6079%。
  — 2 —
   总 表 决 结 果:同 意 742,392,850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 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87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2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总 表 决 结 果:同 意 742,442,850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 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22,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0601%。
   总 表 决 结 果:同 意 742,465,052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 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44,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34%。
   总 表 决 结 果:同 意 742,393,449 股,占 出席本 次股东 会有 效表决 权 股 份 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87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89%。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819,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5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99,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026%;
反对4,78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956%;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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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总数的0.501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643,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2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123,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733%;
反对4,783,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022%;弃权
股份总数的2.424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3,380,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3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3289%;
反对6,206,7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996%;弃权
股份总数的0.67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外币借款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744,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59%;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2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777%;
反对4,634,8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774%;弃权
 — 4 —
股份总数的2.944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582,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29%;
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27%;弃权
股份总数的2.424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582,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29%;
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27%;弃权
股份总数的2.424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4,582,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24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06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029%;
                                         — 5 —
反对4,844,3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727%;弃权
股份总数的2.42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张莹律师、钟茹雪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法律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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