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2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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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63       证券简称:隆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实施的2025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
分配。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有关情况
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
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若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3,324,630股,根据《公司法》
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公司本次实施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1,021,681,6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
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
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
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
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1,300,900.32 元÷1,035,006,302 股=
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2275 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 288 号会展国际 13 层隆华科技
  咨询联系人:杨华威
  咨询电话:0379-67891813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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