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9 证券简称:沪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户中的股份 1,014,7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192,705,526 股 剔 除 回 购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中 1,014,700 股 后 的
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5,335,266.08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计 算 每 10 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10 股 =
(15,335,266.08/192,705,526)*10=0.795787(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收盘价-0.0795787 元/股。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的 191,690,8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80 元(含
税),总计派发现金股利 15,335,266.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
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
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2,705,526 股剔除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14,700 股后的 191,690,82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
金分红金额=( 本 次 实 际 现 金 分 红 总 额/公 司 总 股 本 )*10=
(15,335,266.08/192,705,526)*10=0.795787(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
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
盘价-0.0795787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 11 号
咨询联系人:陈真理 柳红梅
咨询电话:0571-89053183 0571-88637676-8855
传真电话:0571-88637000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