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45 证券简称:联得装备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 2026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5,461,3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分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5 年 年 度 权益 分 派 方 案 为: 以 公 司 现有 总 股 本 剔 除已 回 购 股 份 0 股 后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工业区 28 号 1 栋 101
咨询联系人:刘雨晴、国佳欣
咨询电话:0755-33687809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