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6-027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权益分派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161,760,064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2025 年
(三) 度不进行权益分派 172,305 100% 0 0% 0 0%
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四)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172,305 100% 0 0% 0 0%
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
(七)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172,305 100% 0 0% 0 0%
品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八) 172,305 100% 0 0% 0 0%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十) 172,305 100% 0 0% 0 0%
酬管理制度>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范保伟、张瑞敏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内蒙古上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