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6-03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其中: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260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 8,707,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9473%。出席本次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82,394,97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3.1563%。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26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8,891,4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9885%。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004,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5%;反对 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93,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23%;反对 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8%;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9%。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004,1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4%;反对 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
弃权 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9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89%;反对 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8%;弃权 2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004,4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65%;反对 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弃权 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93,8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23%;反对 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67%;弃权 3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0%。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011,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89%;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9%;
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801,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33%;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02%;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5%。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969,8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46%;反对 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弃权 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59,2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32%;反对 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0%;弃权 5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962,2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20%;反对 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4%;
弃权 65,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51,7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282%;反对 7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00%;弃权 65,9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976,9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70%;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弃权 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66,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30%;反对 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63%;弃权 5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960,7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15%;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8%;
弃权 66,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50,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13%;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46%;弃权 66,16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135,5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245%;反对 1,90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925,0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839%;反对 1,905,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4290%;弃权 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72%。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976,7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570%;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弃权 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66,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08%;反对 7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74%;弃权 5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128,4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220%;反对 1,922,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6,91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8033%;反对 1,922,3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97%;弃权 5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7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0,949,4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476%;反对 9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弃权 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38,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42%;反对 9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77%;弃权 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742,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8,742,9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292%;反对 93,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9%;弃权 5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其中关联股东常州雷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62,430,436 股)、佰
卓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08,546,309 股)、常州利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持有股份 11,233,824 股)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前述关联股东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282,210,569 股,该等股份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