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在线: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19: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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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95        证券简称:天地在线            公告编号:2026-027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0: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期间任
意时间。
楼一层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94,482,914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81,758,01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07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7 人,代表股份 12,72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7.170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9 人,代表股份 356,61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6 人,代表股份 356,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008%。
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
议: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368,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84%;
反对 10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5%;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1,71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1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370,8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4%;
反对 10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5%;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44,51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16%。
案》
   关联股东信意安、陈洪霞、天津一飞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一鸣天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595,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41%;
反对 121,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62%;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7,345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311%。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381,3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25%;
反对 9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55,01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16%。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359,6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95%;
反对 114,6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4%;弃权 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3,345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116%。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露、战梦璐
   (三)结论性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
                               《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北京全时天地在线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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