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1 证券简称:海伦哲 公告编号:2026-043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1 日
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截 至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权 登 记 日 2026 年 5 月 14 日 ,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应当从总股本中剔除,即本次股东会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数量为 1,000,557,207 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57 名,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数共计 210,120,0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1.0003%%。其中通过现
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47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5,139,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51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3)网络投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 248 名,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 204,212,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0.4099%。
(4)列席情况
公司的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律师列席本次股东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上投票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71,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反
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18,33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71,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8%;反
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18,33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90,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68,1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3%;反
对 3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 21,38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87,4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976,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15%;反
对 11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0%;弃权 28,33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5,4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41,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4%;反
对 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41,88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60,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6.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34,0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1%;反
对 3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54,99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3,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0,034,4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3%;反
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6%;弃权 54,99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3,7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7,562,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2%;反
对 3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弃权 56,293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2,4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为 2,470,404 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