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6-033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
?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4.90 元/股(含)
? 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 年 5 月 28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
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
(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预案》(公告编号:2026-022)、《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5)(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
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1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 2026 年中
期分红授权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2)。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
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34.90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6 年 5 月 28 日生效。
具体的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
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
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此外,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前述公式中每股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
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
本=(319,701,477×0.10)÷321,981,975≈0.099 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5-0.099)÷(1+0)≈34.90 元/股。
根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
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4.90 元/股进行计算,回购数量约为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44%。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
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