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30 证券简称:立方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2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38,1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38,1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27,7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股数 10,3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38,1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38,1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
计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38,1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27,7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股数 10,3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38,1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九)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38,11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无。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3,427,7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股数 10,3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无。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14,097,89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反对
股数 10,32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关联股东周林健、包晓莺、包剑炯、杭州立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上海烨萃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
份数不计入本议案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
(三) 4,500,589 99.77% 10,320 0.23% 0 0.00%
权益分派预
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傅剑、吴婧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
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