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 威领 公告编号:2026—04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 年 5 月 21 日的
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室
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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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8 名,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数为 37,949,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5,920,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78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2,0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78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5 人,代表股份 4,828,00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799,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2,029,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86%。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6,963,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754%;反对 97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719%;弃权 12,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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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 同意 36,959,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3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029%;反对 9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651%;弃权 1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36,964,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4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982%;反对 96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539%;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35,357,0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3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4490%;反对 9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935%;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4%。
关联股东谌俊宇、李佳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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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5,348,3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688%;反对 9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323%;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8%。
关联股东谌俊宇、李佳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数为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36,966,1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4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375%;反对 96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145%;弃权 1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36,947,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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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82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461%;反对 99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5551%;弃权 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8%。。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