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79 证券简称:前进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4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38,956,47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98,865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38,956,47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98,865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38,956,47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98,865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38,956,47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98,865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38,956,47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98,865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39,026,51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171%;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28,826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29%。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38,956,47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98,865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38,956,47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98,865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同意股数 38,956,472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387%;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298,865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13%。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 2025 年度利
(六) 638,039 73.6030% 0 0% 228,826 26.3970%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七)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568,000 65.5235% 0 0% 298,865 34.4765%
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
(八)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568,000 65.5235% 0 0% 298,865 34.4765%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
(九) 568,000 65.5235% 0 0% 298,865 34.4765%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韩仪、潘晨昊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