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1 证券简称:壹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5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
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
室;
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118人,
代表股份61,093,18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8309%。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
份26,609,50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9.1086%。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共114人,代表股份34,483,683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7.7223%。
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11人,代表股份2,458,247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89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001%。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的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共110人,代表股份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065,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30,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21%;反对 2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059,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4,0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096%;反对 2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弃权 8,3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3%。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067,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32,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88%;反对 25,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065,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30,7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821%;反对 26,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18%;弃权 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031,2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6,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87%;反对 60,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546%;弃权 1,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7%。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05,6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96,2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787%;反对 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77%;弃权 5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213,8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04,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23%;反对 53,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17%;弃权 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1,015,9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380,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63%;反对 57,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26%;弃权 19,9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张乐律师、邓诗琪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
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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