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8 证券简称:高乐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9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9:15—9:25,
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15至当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 东 出 席 的 总 体 情 况: 通 过 现场 和 网 络 投 票的 股 东 180 人 , 代表 股 份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05,918,6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397%。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55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 人,代表股
份 18,55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
投票的中小股东 176 人,代表股份 18,55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议由公司王帆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
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上正恒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183,1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9%;
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23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0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6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19%。
(二)审议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4,179,2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2%;反
对5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弃权236,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8,260,600 股 ,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19%。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025,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09%;
反对 21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5%;弃权 2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0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9%。
(四)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184,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5%;
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2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8,265,800 股 ,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49%。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184,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5%;
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2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9%。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184,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15%;
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23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2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9%。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097,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7%;
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3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4%。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097,3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7%;
反对 5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3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4%。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4,095,8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21%;
反对 5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弃权 32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4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8,177,200 股 ,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98%。
(十)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746%;反
对 5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0%;弃权 3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73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4%。
关联方股东北京黎曼云图科创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华统集团有限公
司、興昌塑膠五金廠有限公司、杨广城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7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9%;
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弃权 3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8,178,300 股 ,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4%。
关联方股东杨广城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7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9%;
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弃权 3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18,178,300 股 ,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 份总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44%。
关联方股东杨广城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74,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9%;
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弃权 3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4%。
关联方股东杨广城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7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7%;
反对 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8%;弃权 3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4%。
关联方股东杨广城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5,87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22%;
反对 5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3%;弃权 3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4%。
关联方股东杨广城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与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6 年 5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内容。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