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恩威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恩威医药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坡 联系电话:021-20262210
保荐代表人姓名:叶建中 联系电话:028-8731083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
是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况和大额资金支取使用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历次会议文件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是
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6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5月1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指引,重点
介绍了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使用及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等规范运作要求,说明了应当及时
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的事项,加深了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同
时,培训人员强调,公司应当与保荐机构保持
有效沟通,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核查程序及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投资者关系登记
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披露信息,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
流程文件,内幕信息管理和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会计师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检索公司舆情
报道,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2025年度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文
件,查阅了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度内部
度的建立和执 售、采购、存货、资金、财务等各关键的业务流程内控节点进行 不适用
行 了必要的穿行测试。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方面存在重
大问题。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2025年度适用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
“三会”运作 则及会议材料、信息披露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不适用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三会”运作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实际控制人变 用的公司章程、三会文件、信息披露文件。 不适用
动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制度,查阅了募
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台账,并对大额募集 不适用
放及使用
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
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建设进度
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
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问
题。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2025年度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
易的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行访谈。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关联交易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2025年度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关于对外担
保的内部制度,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资产购买、出售的内部制度,查阅
不适用
资产 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核查结论: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资产购买、出售的情形。
别 重 要 事 项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 包 括 对 外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
投 资 、 风 险 料,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不适用
投 资 、 委 托 核查结论: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风险投资、财务资助及套期保
理 财 、 财 务 值等情形。未发现公司在对外投资与委托理财业务方面存在重大
资 助 、 套 期 问题。
保值等)
或者其聘请
的证券服务 发行人配合了保荐人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内部控制等事项的访
不适用
机构配合保 谈,配合提供了持续督导期间所需的各类资料。
荐工作的情
况
核查程序:保荐人查阅了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财
经营环境、业
务报表,查阅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变化情
务发展、财务
况,实地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定期报
状况、管理状 不适用
告及市场信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况、核心技术
核查结论:未发现公司在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等方面的重大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 否 履 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 2025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我公司出具《关于对中信
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上述监管措施认定:我公司
担任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保荐人,在执业过程中未充分核查发行人经销
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对发行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流水核查不到位;未对发行人生产周期披露
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深交所对我公司采取书
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我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函件后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进行
整改,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内部追
责。同时,要求投行项目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深交所业
务规则和保荐业务执业规范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
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