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3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4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 262,511,505 股;并将存放于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 2,844,565 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
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在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毕
后进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2,511,505 股变更为 259,666,940 股。
本次注销后公司最终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
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务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需持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
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6 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6501 室;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即 202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年 7 月 4 日
(10:00-12:00;14: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0-22028071;
(5)邮箱:ir@gchchem.com;
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并于寄出
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邮件封面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
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