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8 证券简称:东方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以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以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提名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选
举方效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方剑秋先生变更为方效良先生,本
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运营产生影响。方效良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及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名,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方效良先生、方剑秋先生、严路易先生,独立董事王晓燕女
士、陈军泽先生、斯越秀女士以及职工代表董事陈虞女士组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如下:
(1)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方效良(主任委员)、方剑秋、陈军泽;
(2)审计委员会成员:王晓燕(主任委员)、陈军泽、陈虞;
(3)提名委员会成员:斯越秀(主任委员)、王晓燕、方剑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陈军泽(主任委员)、斯越秀、方剑秋。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王晓燕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且具备会计专业资格。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规定。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
经董事长方效良先生提名,会议同意聘任方剑秋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章
叶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朱思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章叶平、朱思远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
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履
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职业素养。
方剑秋先生、章叶平女士及朱思远女士的个人简历见附件。
四、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方
剑秋先生提名:聘任谭金凤女士、庞琦女士、徐发英女士、钟春梅女士、俞锦洪
先生、欧阳云先生、周逸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席世昌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
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个人简
历见附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次拟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财务负责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做了审
核,认为前述人员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资格,
同意本次聘任。
六、部分董事换届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张红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不在公
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红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张红英女士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572-5300267
传真:0572-5228933
邮箱:zqb@orientgene.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阳光大道东段 3787 号东方生物
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个人简历
方效良,男,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1986 年 4 月至 2004 年 1 月先后担任安吉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检察员、
批准逮捕科科长、公诉科科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2006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安吉衡康生物制品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理;2007 年 6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安吉衡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大衡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浙江伟达生命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 年 2 月至今担任湖州伟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万子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董事;
担任杭州衡方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
北京汉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海南启康投
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海南万子健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 年 9 月至 2022 年 5 月担任海南启悟私募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10 月担任北京首医临床医学科技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万子健检测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绍兴金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1 月至
今担任杭州公健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 2024 年 10
月担任东方基因(北京)医学研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万
子健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担任成都东方基因
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2 年 3 月至 2025 年 4 月担任上海衡方生
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明升服装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山东东方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至今担任安吉万子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上海万
山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11 月至今担任万子健检测技
术(湖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担任上海衡方生物医
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哈尔滨东方基因生物制品
有限公司(原:哈尔滨长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哈尔滨万子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上
海罗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担任北京博朗生科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北京华信农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长;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浙江象牙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3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杭州莱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 年 9 月至今
担任菲律宾衡健生物科技公司董事;202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南京长瑞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202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南京长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
本公司董事长;2021 年 5 月至 2026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26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方效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方效良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方剑秋,男,1983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学历。2008 年 7 月至今任美国天然家居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 年 9 月至今任安
吉福浪莱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 12 月至今任安吉福浪莱工艺品
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12 月至今任香港长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8 月至今任方氏控股有限公司副
董事长;2025 年 2 月至今任安吉万涌生物制品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07 年 5
月至今,先后任美国衡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15 年 1 月至今
任杭州丹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4 月至今任加拿大衡
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杭州深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2021 年 4 月至今任深圳衡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爱可生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 月至 2025 年 4 月任上海衡方生
物医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任衡健(加拿大)
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 年 8 月至今任东方基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
经理;2023 年 8 月至今任衡健英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
衡健美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衡健生命科学有限公司董
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德州生命科学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衡健动物健康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首医临床医学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任东方基因(北京)医学研究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 2026 年 5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6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董
事、总经理。
方剑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目前,方剑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属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章叶平,女,198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表;2010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担任浙江盾安智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年 11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浙江盾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 年
年 9 月至今担任海南启康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5 年 9 月至今担任杭州莱和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25 年 10 月至今担任北京新兴四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兼副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 2026 年 5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章叶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章叶平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
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朱思远,女,1989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2013 年 11 月至 2016 年 2 月就职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兰生大宇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7 月就职于北京波森人才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朱思远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朱思远
女士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科创板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谭金凤,女,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2006 年 9 月至 2010 年 2 月在安吉县上墅私立高中任教;2016 年 5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上海道格仕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今任青岛汉德森执行董
事兼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今任灏德森(青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经理。2010 年 3 月进入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行政人事等
工作;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谭金凤女士持有本公司 15.12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庞琦,女,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药有限公司、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艾博生物医药(杭州)有限公司,
历任研发技术员、项目经理、质量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2013 年 2 月进入浙
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产品注册和质量管理等工作;2023 年 5
月至今任杭州龙行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监事;2016 年 5 月至今任美国衡健副董
事长;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庞琦女士持有本公司 15.12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徐发英,女,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1998 年 7 月起开始工作,曾先后就职于杭州花港饭店、杭州市安泰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IMIHK(ALERE 子公司),
历任国际销售经理、总监等职务。2015 年 3 月进入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有限
公司,主要负责国际销售业务(除北美市场);2017 年 4 月至今担任浙江东方
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徐发英女士持有本公司 15.12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钟春梅,女,197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
历。2002 年 7 月开始工作,曾先后就职于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艾
博生物制药(杭州)有限公司,历任研发技术员、研发项目负责人、研发主管等
职务;2014 年 9 月进入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产品研发和
生产业务;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10 月担任哈尔滨万子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
事;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哈尔滨东方基因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4 月
至今担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主要负责流式荧光
技术平台的研发。
钟春梅女士持有本公司 15.12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俞锦洪,男,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集团有限公司、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
职务;2017 年 5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浙江铭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今担任海南启康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 年 10 月至今担任绍兴金箓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6 月进入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主
管会计工作;2017 年 4 月至 2025 年 10 月担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负责人;2022 年 3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俞锦洪先生持有本公司 15.12 万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欧阳云,男,197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
博士,高级工程师职称。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4 月担任杭州合核生化技术有限
公司技术员;2002 年 4 月至 2012 年 2 月历任艾康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销
售部主管,注册部经理、高级经理;2012 年 2 月至 2015 年 12 月担任杭州天和
高科技产业园副总经理;2017 年 6 月至 2021 年 12 月担任杭州天和高科技产业
园党委书记;2012 年 2 月至今担任杭州莱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年 1 月至今担任莱和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年 6 月担任莱和信息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2
年 9 月至今担任莱和医疗器械(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 2024 年 5 月担任和欣生物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珺阳生命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4 年 2
月至今担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欧阳云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周逸,男,汉族,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
管理硕士。历任江西省南昌市第四医院放射医师、器械工程师,丽珠医药集团丽
珠试剂厂销售经理,北京丽珠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济南一舟商贸有限公司董
事长兼总经理,北京瀚德林医学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科卫临床诊断
试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新兴四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部负责人;
至 2022 年 4 月任北京雨荷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06 年 7 月
至今担任北京新兴四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6 年 5 月起担任
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逸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席世昌,男,1974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曾任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助教,上海市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经理、高级经理,上海星诚艺佳家居有限责
任公司监事,上海红星美凯龙悦家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安家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星易通汇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 年 7 月至 2023 年
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4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上海爱逛家电子商务有限公
司监事;2015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上海家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4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上海红星美凯龙装修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海家金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任上海海优威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海南红居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2018 年 3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上海信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
上海红星美凯龙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董事;2018 年 9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上海投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
红星美凯龙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1 月至 2024 年 6 月任红星美凯
龙家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1 年 2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海南红星
美凯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3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厦门红星美凯龙商
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 年 7 月至 2025 年 1 月任山东新希望六和
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金融官;2016 年 3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芜湖信宇弘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曾用名:芜湖红星美凯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
年 3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上海凯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家金所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银泰(永清)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2025 年 10 月至今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席世昌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