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01 证券简称:志高机械 公告编号:2026-044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共 1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70,0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977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70,0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977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70,0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
对股数 7,97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70,0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977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70,0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977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69,5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6%;反
对股数 8,47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5%;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70,0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
对股数 7,97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2,389,64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73%;反
对股数 7,97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2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东谢存、李巨、应汉元、施钧、程允强、衢州志高掘进控股有限公司、衢
州志高掘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
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70,0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
对股数 7,977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58,370,02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7,977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十一)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关于公司
益分派预案的
议案》
《关于修订〈董
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关于 2026 年
度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
计机构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正、边瑾炜
(三)结论性意见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
《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志高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