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拓开源: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00: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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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415       证券简称:恒拓开源         公告编号:2026-054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出席人员资格、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61,619,15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 61,619,15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股数 61,619,15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 61,619,15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619,15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同意股数 23,134,38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东西藏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牟轶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61,619,15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59,733,351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东牟轶、刘德永、潘小玲、刘瑾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亿迅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
      利润补偿的议案》
      同意股数 23,134,383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股数 6,776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东西藏智航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亚邦伟业技术有限公司、牟轶回避表决。
  (十)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五)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   0         0%   6,776     100%   0        0%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       0         0%   6,776     100%   0        0%
      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八)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   0   0%   6,776     100%     0      0%
     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唐琼、刘伟东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市重光律师事务所关于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恒拓开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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