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65 证券简称:泰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9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3人,代表股份388,61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6.35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9,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6.4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359,37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9.8603%。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2人,代表股份42,781,37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5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9,24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497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人,代表股份13,541,3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0092%。
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388,58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3,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8,584,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4,7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8,58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0,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8,578,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0,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8,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泰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
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59,109,999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29,46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68,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3%;反
对23,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2%;弃权9,6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泰禾集团有限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持有公司股票345,830,000股,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进行了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42,74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6,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8,567,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7,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案》
表决情况:同意388,57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9,1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8,58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2,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8,570,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1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40,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388,588,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58,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