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27 证券简称:中颖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3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以
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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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8 人,代表股份 103,908,90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3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87,317,01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5.57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16,59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860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6 人,代表股份 24,031,33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3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439,43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 16,59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8604%。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
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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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103,672,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5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94,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47%;反对 22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0%;弃权 1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
表决结果:同意 103,671,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93,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18%;反对 220,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195%;弃权 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表决结果:同意 103,671,3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5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9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14%;反对 221,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00%;弃权 1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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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103,664,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86,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17%;反对 225,1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67%;弃权 1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6%。
表决结果:同意 103,477,3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599,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41%;反对 412,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85%;弃权 18,6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1,9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4%。
表决结果:同意 103,648,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70,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53%;反对 243,1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9%;弃权 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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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103,648,1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70,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48%;反对 243,2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3%;弃权 1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
表决结果:同意 103,634,3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1,8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56,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77%;反对 252,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15%;弃权 21,8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8%。
表决结果:同意 23,753,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25,4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3,753,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44%;反对 252,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98%;弃权 25,42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8%。
关联股东对第 9 号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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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孙亦涛律师、吕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
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
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