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7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01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209,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643%。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63,523,2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78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
会议的股东共计19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685,9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6858%。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197名,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13,473,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96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13,472,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2%。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203,1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67,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5%;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92,187,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6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51,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1%;反对 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弃权 18,6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表决结果:同意 92,173,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37,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3%;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33,7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43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36,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7%;反对 18,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45%;弃权 18,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关联股东已回避。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188,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9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5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33%;反对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3%;弃权 18,9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案》
表决结果:同意 92,170,5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8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3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33%;反对 19,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1%;弃权 18,8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96%。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2,140,6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8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0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14%;反对 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6%;弃权 33,8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2,141,2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3,8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05,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958%;反对 3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1%;弃权 33,82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2,171,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8,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35,7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29%;反对 1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2%;弃权 18,7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9%。
表决结果:同意 92,168,1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9,4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13,432,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5%;反对 21,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05%;弃权 19,40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5,4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