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7 证券简称:绿茵生态 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27034 债券简称:绿茵转债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天津绿茵景观生
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
知”)。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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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66 名,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99,380,78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159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065,66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 1.328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数为 198,662,79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251%。
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17,9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346%。
李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99,379,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199,379,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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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99,379,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3%;
反对 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弃权 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同意 199,327,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33%;
反对 52,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12,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同意 4,064,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43%;反对 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3%;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现场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卢云慧女士、祁永先生、天津瑞扬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天津瑞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4,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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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199,378,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8%;
反对 2,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63,3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同意 199,367,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
反对 1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2,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案》
同意 199,367,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
反对 1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2,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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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同意 199,366,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
反对 1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1%;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1,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同意 199,367,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
反对 1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2,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同意 199,367,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3%;
反对 13,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52,2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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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钟茹雪、李洁律师出席见证,其出具的《关
于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绿茵景观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