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 ST 金鸿 公告编号:2026-056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2026 年 5 月 20 日 下午 2: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蔡伦大道 218 号金鸿控股 15 层会议室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80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3,338,767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80,408,797 股
的 22.536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东共 179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439,623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8283%。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9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439,623 股,占本次会议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283%。
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李果律师、计然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52,186,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286,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331%;反对 1,116,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34%;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152,522,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3,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4390%;反对 779,6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503,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03,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2814%;反对 799,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523,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4,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4487%;反对 778,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4%。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及担保授权的议
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2,522,7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623,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3.4398%;反对 779,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920,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5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1,021,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8.5988%;反对 1,260,2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0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5 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
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