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利: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5-21 00: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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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850                 股票简称:科达利
债券代码:127066                 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关于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
管理协议》”)《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由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中金公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金公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金公
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深圳市科达利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科利转债,债券代码:127066,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持续密
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发行人披露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科利转债”的公告》,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
下:
     一、本次债券决策审批概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
会议、202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5月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将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160,000万元
(含16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53,437.05万元(含153,437.05万元),并相应调
减募投项目中拟使用的募集资金规模,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第55次工作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2022年6
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
额153,437.0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科利转债”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
    (二)债券简称:科利转债
  (三)债券代码:127066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153,437.05万元
  (六)发行数量:15,343,705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100元。
  (八)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年
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债券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
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十)还本付息期限、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
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
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1×i
  I:指年利息额;
  B1: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
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14日,T+4日)满
项不另计息)。
  (十二)转股价格: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9.35元/股,当前转
股价格为148.70元/股。
  (十三)信用评级情况: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
限公司评级,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十四)信用评级机构: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六)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本次债券重大事项具体情况
  自 2026 年 4 月 1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股票已满足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科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即 193.31 元/股)。根据《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满足“科利转债”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提前赎回“科利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为降
低公司财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
定本次行使“科利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
续“科利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一)可转债赎回实施安排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科利转债”赎回价格
为 101.405 元/张(含息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1.5%);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 B2×i×t/365=100×1.5%×342/365≈1.405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1.405=101.405 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
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科利转债”持有人。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科利
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科利转债”自 2026 年 6 月 10 日起停止交易。
   (3)“科利转债”自 2026 年 6 月 15 日起停止转股。
   (4)2026 年 6 月 15 日为“科利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2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科利转
债”。本次赎回完成后,“科利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6 年 6 月 18 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账
户),2026 年 6 月 23 日为赎回款到达“科利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科
利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科利转债”持有人的
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Z 利转债。
   (1)咨询部门:公司董秘办
   (2)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南路 16 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 栋 A 座
   (3)咨询电话:0755-26400270
   (4)咨询邮箱:ir@kedali.com.cn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 6 个月内交易“科利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科利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 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科
利转债”的情形。
   (三)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
公司。
股份的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 1 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
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余
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四、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分析
  中金公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
金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
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
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 年度)》之盖章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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